郑林党〔2014〕30号
关于蒋新建、于宏两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蒋新建同志任市苗木场党支部副书记、场长;
于 宏同志任市苗木场党支部书记。
同时,樊培勋同志不再兼任郑州市苗木场党支部书记、场长职务。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