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各单位党委(支部),机关各局、办:
经研究同意:
高威同志任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刘影同志任财政与资产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
李成同志财政与资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高威同志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刘影同志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