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交党〔2015〕48号
关于牛治江等2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机动车修配管理处:
根据工作需要,经委党委研究决定:
牛治江同志任郑州市机动车修配管理处市场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范振安同志任郑州市机动车修配管理处维修质量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委员会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