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2016年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确定毛莹莹、刘海龙、王冰等3名同志为局机关拟试用人员,张亚威同志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拟试用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对人选有异议,请向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编制人事处反映。
姓 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原工作单位 |
毛莹莹 | 女 | 10101015320 | 偃师市人民法院 |
刘海龙 | 男 | 10101014230 | 开封市尉氏县张市镇人民政府 |
王冰 | 男 | 10101015206 | 新密市来集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
张亚威 | 男 | 10101012813 | 周口市地震局 |
公示时间:2016年7月19日至7月25日
监督电话:0371-67171620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