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我局党委研究,并报组织部备案同意,决定: 聘任徐天齐同志为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队长(正科级),免去其郑州市社会保险稽查大队党支部书记职务(正科级); 聘任吴新建、冀喜军同志为郑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副院长; 聘任郭高中同志为郑州市职业介绍中心副主任,免去其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聘任杨保君同志为郑州交通技师学院(郑州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副校长)副院长(副校长)。
2008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