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因机构变更和工作需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对李子刚等三名同志任免如下:
聘任李子刚同志为郑州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专业技术岗位五级,党支部书记(管理岗位七级,兼);
聘任唐红义同志为郑州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专业技术岗位七级,副主任(管理岗位八级,兼),主持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
聘任董二虎同志到郑州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八级管理岗位。
以上三名同志原任职务自行免除。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