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党委: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局党委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对刘海等11名同志职务任免如下:
刘海同志任郑州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郑州市司法局法制仲裁处(行政审批办公室)副处长职务;
杨雷法同志任郑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工作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郑州市司法局政治部(警务处)组织处副处长职务;
袁红有同志任郑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郑州市司法局法律服务业工作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徐斌同志任郑州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李冬同志任郑州市司法局宣传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陈永鑫同志任郑州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韩勇同志任郑州市司法局政治部(警务部)组织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杨治均同志任郑州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处副主任科员职务。
冯春功同志任郑州市司法局法治调研督察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郑州市司法局组织处副主任科员职务。
岳俊杰同志任郑州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鲁浩同志任郑州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9年5月24日局党委研究决定之日起算。
中共郑州市司法局委员会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