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支部委员会:
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局党委研究决定,对马艳艳等2名同志职务职级任免如下:
马艳艳同志任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业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一级科员职级;
于立平同志任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一级科员职级;
上述同志职务职级任免时间自2020年12月14日局党委研究决定之日起算。
中共郑州市司法局委员会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