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免去马志宏同志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处长职务;
免去吴生江同志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处处长职务;
免去何宏同志科技信息处处长职务;
免去邵丽同志耕地保护监督处处长职务;
免去汪宝芹同志综合处处长职务。
张瑞同志任科技信息处处长;
朱现良同志任信访处处长;
赵叶冰同志任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处长;
赵红军同志任财务处处长;
时彦卿同志任矿业权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重点项目保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超群同志任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其人事处副处长职务;
郭建民同志任耕地保护监督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副局长职务;
谢科同志任综合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综合处副处长职务;
帖琪同志任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副处长职务;
徐明明同志任督察执法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学杰同志任机关纪委书记,免去其督察执法处处长职务;
李天剑同志任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处处长,免去其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处长职务;
姜海涛同志任组织宣传处处长,免去其机关纪委书记职务。
以上同志任免时间从2022年4月21日起算。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