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决定:
荆永辉同志任郑州市科学技术局人事处处长,免去其郑州市科学技术局法规处(郑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处长(试用期一年)职务。
李登科同志任郑州市科学技术局法规处(郑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郑毅同志任郑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金融与服务业处(创新创业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郑州市科学技术局院校合作处副处长职务。
以上3名同志新的职务任职时间从2022年5月起算。
202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