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赵红军同志任人事处处长,免去其财务处处长职务;
时彦卿同志任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处长,免去其矿业权管理处处长职务;
李红建同志任矿业权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详细规划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唐明明同志任财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财务处副处长职务;
王翠丽同志任详细规划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副处长职务;
丁宁同志任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交通规划处副处长职务;
以上 6 名同志任职时间自 2023 年 11 月起算。
免去马晓同志人事处处长职务;
免去李松同志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处长职务;
免去胡继兵同志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处长职务;
以上 3 名同志免职时间自 2023 年 6 月起算。
免去李勇同志详细规划管理处处长职务,免职时间自 2023年 10 月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