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96/2015-00006
  • 郑州市审计局
  • 综合,预算,部门预算
  • 2015-10-30
  • 2015-10-30
郑州市审计局2015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

一、单位基本情况

郑州市审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属正处级行政机关,局内设13个内设机构,下设二级机构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属正科级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

(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任,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 二)参与起草审计、财经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审计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 三)向市政府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其他事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 ( 市、区)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 ( 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 各县 ( 市、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 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 市政府部门和各县 ( 市、区)政府管理,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 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市级审计机构审计的其他事项。

( 五)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 六)负责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 八)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 九)与各县 ( 市、区)政府共同领导各县 ( 市、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各县 ( 市、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各县 ( 市、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各县 ( 市、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各县 ( 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 十)组织审计市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领域的应用。

(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支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2662.57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  2662.5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1.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51万元,医疗保障支出64.46万元,住房障支出96.6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2662.5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基本支出 2221.92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审计人员审计经费、日常办公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9.5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

3.医疗保障支出64.4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4.住房障支出96.6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度,郑州市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   87.5 万元(含局机关及1个所属单位),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 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85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 2.5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2.5 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审计局及领导来我局考察学习,接待 50批次、  500 人次。外事接待支出   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接待事项),接待   0  批次、   0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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