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金额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金额 | 项目(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 | 金额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29902.37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一、基本支出 | 17030.97 |
其中:政府性基金 |
| 二、外交支出 |
| 工资福利支出 | 11097.67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 三、国防支出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4153.22 |
三、事业收入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单位运转支出 | 1780.08 |
四、经营收入 |
| 五、教育支出 |
| 二、项目支出 | 12871.4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社会事业和经济发展项目 | 12158.55 |
六、其他收入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基本建设项目 | 4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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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321.62 | 其他项目 | 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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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医疗卫生支出 | 45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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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节能环保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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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2540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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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农林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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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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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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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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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金融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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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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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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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72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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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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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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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二、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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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29902.37 | 本年支出合计 | 29902.37 | 29902.37 |
2015年度郑州市园林局(汇总)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郑州市园林局是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于2005年7月成立,在2009年政府机构改革中,由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一、单位主要职能
郑州市园林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单位供给性质是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园林绿化法规、规章和实施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城市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绿地系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市区建成区内道路绿化、各类综合性公园、广场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财政投资的其他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监督检查城市规划区内绿地建设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核实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的绿地指标和规划设计方案,参与竣工验收。
(5)负责制订全市园林绿化管理养护等级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植物保护、检疫工作;承担城市古树名木管理保护职责。
(6)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单位、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资质评审和管理工作。
(7)负责建成区内树木砍伐、移植和绿地临时占用的审批工作;负责建成区内城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8)负责组织重大园林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资源普查和园林信息收集工作。
(9)负责组织城市园林绿化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园林绿化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市园林绿化学会、协会工作。
(10)负责机关和局系统国有资产。
2、机构人员情况
全系统现有编制1947人,实有在职人员3288人。下属7个副县级、11个正科级共18个事业单位。全系统实有离退休人员1235人,其中:离休人员16人,退休人员1219人。
二、2015年预算具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29902.3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5年度支出总计29902.3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3321.62万元,医疗卫生452.47万元,城乡社区事务25405.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2.8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度,郑州市园林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36.1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 0 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23.14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 万元。
3.公务接待费决算13.05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2015年预算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5年预算“三公”经费比2014年预算增加36.29 万元。全部增加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原因是局属单位:1、郑州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监察队使用执法车辆在十年以上,车况老损,维修费用增多,2015年园林绿化执法力度加大,巡视范围扩大,燃油费增多,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4年增多。2.郑州市绿化工程管理处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预算为30万元,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系统显示为0。是由于2014年初财务报表科目变更,应记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资金30万元,记入了运行费--业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正常填报。
(四)、本次公开单位共19个,具体如下:
郑州市园林局机关、郑州市绿化工程管理处、郑州市郑开大道绿化管理处、郑州市绿文广场管理处、郑州市世纪游乐园、河南省工人文化宫、郑州市植物园、郑州市环道绿化管理处、郑州市园林规划设计院、郑州市动物园、郑州市绿城广场、郑州市人民公园、郑州市碧沙岗公园、郑州市紫荆山公园、郑州市西流湖公园、郑州市城市园林科学研究所、郑州市经纬广场、郑州市第三苗圃、郑州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监察队。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取得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市园林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园林绿化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六)城乡社区支出:指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支出、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七)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八)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主要用于国土、海洋等资源规划管理、地矿资源调查利用保护、气象监测预报等运行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