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709/2015-00052
  • 郑州市公安局
  • 预算,部门预算
  • 2015-12-25
  • 2015-12-25
公安局2015年预算公开

郑州市公安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公安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全市公安工作的政策、规定。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全市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和动态,分析研究治安形势和刑事犯罪特点,制定预防、打击对策和措施。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负责重大刑事案件、市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工作;负责跨县区以上重特大系列案件的侦破和全市性的集中打击、搜捕、堵截等工作。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侦破重大治安案件。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管理国籍工作;负责全市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我市居留、旅行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消防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重大活动和重要警卫任务的交通管制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监察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的研究和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公共安全技术产品的鉴定和推广。负责拟订公安机关装备、经费标准;组织协调全市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与市外、境外警察机构的业务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消防、警卫部队建设工作,对武警支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拟订全市公安队伍管理监督规定;负责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负责全市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工作。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郑州市公安局内设警令部、政治部、监督部、警务保障部4个综合管理机构和郑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犯罪侦查局、特殊警务支队、国内安全保卫和反恐怖支队、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网络安全和技术侦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7个执法勤务机构以及金水路分局、二七路分局、嵩山路分局等30个分局和警察训练部、收容教育所。编制人数共计7588人,其中行政编制666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编制894人,行政单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9人。

2015年收入预算120,438.18万元,支出预算120,438.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610.05万元,公用及运转支出19,625.65万元,专项支出18,202.48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共计4,265.15万元,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较2014年减少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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