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元
项 目 |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 |
共 计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
2、公务接待费 | 40000 | |
3、公务用车费 | 270000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70000 | |
(2)公务车购置 | 0 | |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
郑州市地震局
2015年预算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1.因公出国,2014年预算数为0,2015年预算数也为0,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4年预算数为270000元,其中郑州市地震局机关预算数为230000元,郑州市防震减灾中心为40000元,2015年预算数为270000元,其中郑州市地震局机关预算数为230000元,郑州市防震减灾中心为40000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2014年预算数为0,2015年预算数也为0,无增减变化。
3.公务接待费,2014年预算数为60000元,其中郑州市地震局机关50000元,郑州市防震减灾中心10000元;2015年预算数为40000元,其中郑州市地震局机关预算数为30000元,郑州市防震减灾中心10000元。郑州市地震局机关2015年预算数相比较2014年预数减少20000元,因我单位响应政策,压缩减少公务接待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