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38/2015-00013
  •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政务,财政资金,预算,部门预算
  • 2015-12-29
  • 2015-12-29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财政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 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拟订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规章草案, 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 负责各类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 个人及外国 (地区) 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 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依法完善和简化企业注销流程。

(三) 承担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依法规范和维护全市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相关责任, 负责监督管理有关市场交易行为。

(四) 负责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 组织开展商品质量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及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 负责依托有关信息平台对各类企业的登记、备案、监管等信息公示及网上投诉、举报案件线索筛查工作, 加大对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 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 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 商业贿赂、 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六) 负责全市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 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和企业年度信用检查工作; 参与建立全市统一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工作; 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建立市场主体失信惩戒机制。

(七) 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市场经营秩序、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

关服务行为。

(八) 负责规范直销行为与打击传销活动, 组织查处传销案件, 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九) 负责商标管理工作, 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查处违反商标使用规定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保护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特殊标志、官方标志; 负责郑州知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 拟定实施全市商标发展规划, 实施商标战略。

(十) 指导全市广告业发展, 负责商业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依法组织查处商业广告违法案件。

(十一) 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 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 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十二) 负责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理信息、商标、 广告相关信息等, 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三) 负责全市私营企业、 个体工商户、 农村专业合作社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四) 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五)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情况

2015年郑州市工商局部门预算单位共14个,含行政机关1个(下设12个处室)、直属分局10个、2个全供事业单位和1个差供事业单位。全供事业单位为:郑州市消费者协会和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局,差供事业单位为:郑州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局机关财务管理由财务处集中核算,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属于独立核算的单位。

三、2015年预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数为3782.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37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8.2万元、项目支出774.7万亿元。

(二)基本支出情况

总支出3008.2万元。

(三)项目支出情况

总支出 774.7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45万元,工商行政管理专项   409.4万元,执法办案专项 171.02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  49.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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