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042/2016-00044
  •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综合,政务,财政,资金,财政资金,收入,支出,预算,部门预算
  • 2016-05-04
  • 2016-05-04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机关14个内设职能处(室)和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郑州市房屋征收办公室、郑州市城市科学研究中心、郑州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郑州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郑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郑州市建筑企业管理办公室、郑州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专业站、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站、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站13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城乡建设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编制城乡建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城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2、指导、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审定工作;参与编制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

  3、组织建设系统各部门编制城乡建设计划,并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平衡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参与综合平衡城乡建设资金使用;负责城乡建设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参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论证;负责城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负责对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建设项目和重要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贯彻执行有关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房屋征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组织全市跨区大型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费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监督;负责核实、处理违反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行为;对各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5、负责市政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市政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招投标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管、建设资金管理、工程预算审批等工作。

  6、负责协调制定全市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政策;负责建筑业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负责公共建筑装饰装修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交易服务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中介机构等资质审核和管理;指导建筑施工队伍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核和发放;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定额劳保费用的统一收缴、拨付和调剂管理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7、负责城乡建设勘察和设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行业管理;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和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组织实施工业与民用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

  8、拟订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科技试点、示范工程建设。

  9、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负责制定小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起草有关小城镇建设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指导小城镇、农村住房建设和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县(市、区)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

  10、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研究建筑产业现代化标准体系;组织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实施;负责全市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

  11、负责编制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12、加强统筹城乡建设管理,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健康发展。

  13、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基层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系统内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

  14、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15、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564人,其中:行政编制125名,事业编制439人;在职职工534人,离退休人员109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87924.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031.23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1.5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845.98万元;缴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78006.1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87924.87万元。按用途划分:工资及福利支出3239.8万元,占3.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17.54万元,占1.5%;公用及运转支出2220.88万元,占2.5%;专项支出81146.65万元,占,92.29%。主要项目是:建筑行业标准编制和立法专项、城建科研费、立法及政策调研费、安全生产及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综合监控系统、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管系统维护升级费、条例宣贯专项、监督执法费、小城镇建设奖补资金、对企业专项设施建设补贴、专业设备购置和维修费、贷款贴息、散装水泥新技术研发和推广费、发展散装水泥宣传、技改贴息和补助、技术研发和推广、劳保费返还。

  四、三公经费

  2016年共安排三公经费2935663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876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16903元。比去年减少582440元,原因是2016年行政机关进行公务用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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