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020/2017-00020
  • 郑州市信访局
  • 政务,财政资金,部门预算
  • 2017-04-14
  • 2017-04-17
郑州市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郑发〔2014〕30号),设立郑州市信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信访局机关内设10个职能处(室)和1个市批参照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1、代表市委、市政府受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主要领导人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督促协调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2、承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审结要结果案件。

3、协调处理跨地区部门的重要信访、群众集体赴京到省来市上访和突发上访事件;对重要案件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4、分析预测信访形势,深入调查研究,征集人民群众合理化建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并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5、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交流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措施;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全市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6、负责三级“两会”、市重大活动信访保障工作,做好突发信访事件应急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的地区间活动。

8、负责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协调解决群众通过互联网提出的信访事项。

9、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调研处、办信征集处、来访接待处、案件办理处、督查处、复查复核办公室、信访信息处、驻省信访工作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

下属单位:郑州市信访局驻京信访工作站。

(三)人员构成情况

信访局机关及驻京信访工作站共有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56人,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人,事业编制30人;在职职工77人,离退休人员24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3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38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5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3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9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运行经费安排441万元,其中:办公费52.7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25.7万元,交通费193.2万元,维修(护)费54万元,会议费34.1万元,培训费81.3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1385万元,比上年增加210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增加、工资调标、缴纳社会保险费增加26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增加43万元等支出。减少原因:离退、遗属减员及退休人员社会化发放减少95万元支出,今年未列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去年持平。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印刷费支出8万元,公务车辆维修支出5万元,办公设备维修(护)支出2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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