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50183/2017-00010
  • 郑州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 政务,预算,部门预算
  • 2017-04-27
  • 2017-04-27
郑州市地方史志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制定有关地方志编纂的业务规程;

2.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3.拟定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4.组织编纂本行政区域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依照规定组织专家对已编纂成稿的地方志进行审查验收;

5.搜集、保存、整理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开展地方志学术研究、交流和宣传;

6.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7.培训地方志工作人员;

8.完成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党总支、综合处、市志工作处、县区志工作处、年鉴工作处、地情资料信息处。

无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郑州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在职职工29人,离退休人员23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537.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37.91万元(财政拨款468.9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69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537.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7.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2.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8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62万元。(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537.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6.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4.97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6.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2017年郑州市地方史志办公室运行经费安排180.20万元,其中:办公费127.28万元,公务接待费0.46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5.58万元,购置费5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33.88万元,交通费4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537.91万元,比上年增加19.80万元。增加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相关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6.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8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46万元。比去年减少2万元,减少原因为减少不必要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53.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万元,服务类支出48.26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便携式计算机,单价0.5万元,数量4个,共计2万元;

2.台式计算机,单价0.375万元,数量8个,共计3万元;

3.印刷服务,5批次,共计38万元;

4.公务接待服务,3批次,共计0.46万元;

5.车辆维修及配件采购,1批次,共计1万元;

6.培训会议服务,1批次,共计7.8万元;

7.建筑物维修,1批次,共计1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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