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70/2017-00458
  •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 部门预算
  • 2017-04-26
  • 2017-04-27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郑州市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能是:一是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制定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全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二是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市地质环境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省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和开发利用标准;指导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三是承担优化配置全市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并组织实施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参与报省、市政府审批和经省、市政府国务院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相关规划的审核。四是负责规范全市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和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与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五是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落实国家、省更低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和监督全市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省、市政府审批和经省、市政府上报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审核、报批工作。六是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全市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全市重大土地调查专项,指导市级以下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七是承担全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标准,执行国家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制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落实基准地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管理全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八是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九是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矿业权设置方案。十是负责全市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评价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市出资的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级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资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和地质勘查成果,依法实施全市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十一是负责全市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和评价工作;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调查、评价工作。十二是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十三是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十四是推进全市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制定并实施全市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方面的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国土资源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十五是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组织协调对外矿产资源勘查,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十六是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同一登记地方性法规草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拟订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组织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十七是负责各县(市)、区(开发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十八是负责全市测绘行业管理工作。十九是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二十是承办市政府、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郑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主要职能是:监督检查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受理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与国土资源有关的案件;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3、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职能是:受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委托,具体承担郑州市主城区不动产登记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及维护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和信息查询等工作。

4、郑州市土地利用规划院主要职能是:负责编制全市国土资源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及基本农田保护、矿产资源开发等宏观规划和专项规划等,直接为政府决策和行政管理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撑,并负责各类规划成果的管理与使用。承担国家、省及郑州市下达制定的有关土地管理、农村发展区划、区域开发、国土规划、土地利用和土地整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调查研究、技术指导及论证评估,并提供有关成果,参与拟定有关法规政策、技术规程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和参与相关业务技术培训。负责编制全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组织、管理和指导各县(市、区)项目的实施等工作;承担市级重点整理项目的实施;对县(市、区)编制的项目计划进行技术指导;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和运作项目;负责项目的立项、评审、变更、检查、验收等鉴定复核工作。承担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耕地后备资源和地籍现状等各类数据库的建设,并负责数据库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临时赋予的其他相关公益性服务工作等。

5、郑州市国土资源调查测绘院主要职责是:制定全市测绘事业发展规划;拟定郑州市国土资源调查勘测定界、地籍测绘的技术规程和规定;承担郑州市土地登记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市国土资源资料的汇总整理、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负责地籍调查测绘,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市界限测绘;组织实施基础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承担全市测量标志的维护工作。负责全市的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和矿产的勘查工作,以及地质灾害检测、防治,地质遗迹的保护,矿山环境的恢复与治理等工作;负责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承担市级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的运行和维护;承担全市土地、地矿资源基础数据库和管理数据库建设;承担全市土地、地矿资源利用动态监测信息的汇总、分析;参与国土资源管理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对国土资源管理中的技术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国土资源科学技术成果验收、鉴定和评奖工作等相关的公益性服务职能。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市局临时委派的其他相关公益性服务工作等。

6、郑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是:规范土地交易市场,办理国有建设用地的出让、转让、租赁、划拨、抵押手续。承办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及挂牌出让、租赁等交易活动,承办土地交易登记手续,发布土地供求信息。建立健全矿业权交易平台,办理交易事务,受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矿产权人的委托,组织矿业权出让、转让交易工作,确认交易结果,公示交易行为,出具矿业权交易鉴证书和提供信息服务等。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为市政府直属全供行政单位,规格正县级,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本单位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处、财务处(规费稽查处)、耕地保护处、用地管理处、地籍测绘管理处、土地利用管理处、矿产开发管理处、地质勘察储量处、地质环境处、执法监察处、组织人事处、信访工作处、行政审批办公室、郑州市不动产登记局、机关党委等17个处(室)及郑州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纪检(监察)机构、信息中心等机构。

下属单位:下属5个二级单位,分别是(不含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郑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郑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国土资源调查测绘院、郑州市土地利用规划院。

(三)人员构成情况

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人员编制268人,行政编制79人,事业编制230人,实有在职人员311人,离退休人员58人,共计人员369人,另有经政府批准聘用人员489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8,759.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434.88万元(财政拨款8,434.8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24.4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8,759.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3.86万元,项目支出4,824.44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1.5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4.5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24.42万元,国家海洋气象等支出7,629.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9.56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933.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45.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7.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51.11万元。项目支出4,824.44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郑州市国土资源局运行经费安排1081.8万元,其中:办公费516.4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75.3万元,交通费96万元,维修(护)费66.4万元,会议费70.5万元,培训费76.3万元,公务接待费46.8万元,购置费55.1万元,物业管理费79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8759.30万元,比上年增加3468.27万元。增加原因:新增加单位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该单位基本运转经费174万元,聘用人员劳务费项目2289.02万元,不动产分中心运转经费项目473万元,原局机关和4个所属单位增加基本支出811.45,万元,减少项目支出279.2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2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3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46.8万元。比去年减少37.6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车辆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较去年减少。

五、2017年部门预算机关运转经费安排747.44万元,其中:办公费312.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交通费60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维修费55万元,会议费60万元,培训费50万元,公务接待费40万元,购置费45万元,物业管理费75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83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9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笔记本电脑,单价0.8万元,数量2台,共计1.6万元;

2.台式计算机,单价0.5万元,数量22台,共计11万元;

3.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单价0.525万元,数量16套,共计8.4万元;

4.打印机,单价0.25万元,数量11台,共计2.75万元;

5.办公家具,单价0.33万元,数量75套,共计24.75万元;

6.办公家具,单价0.25万元,数量6套,共计1.5万元;

7.办公家具,单价0.1万元,数量5套,共计0.5万元;

8.复印机,单价4.6万元,数量1套,共计4.6万元;

9.协议出让及划拨土地评估费政府采购购买服务200万元;

10.印刷资料政府采购定点15万元;

11.公务接待政府采购定点30万元;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政府采购定点15万元;

13.矿山储量动态检测核查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政府采购购买服务73万元;

14.国土资源管理事务政府采购购买服务376万元

15.办公区域物业管理政府采购购买服务7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表1:《郑州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附表2:《郑州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附表3:《郑州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附表4:《郑州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附表5:《郑州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表6:《郑州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附表7:《郑州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附表8:《郑州市国土资源局20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表9:《郑州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财政预算项目支出表》

附表10:《郑州市国土资源局政府采购汇总表》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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