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96/2017-00003
  • 郑州市审计局
  • 预算
  • 2017-04-27
  • 2017-04-27
郑州市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 二)参与起草审计、财经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审计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 三)向市政府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其他事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 ( 市、区)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1 . 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 ( 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 . 各县 ( 市、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 . 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 . 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 . 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 . 市政府部门和各县 ( 市、区)政府管理,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 . 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 . 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市级审计机构审计的其他事项。

( 五)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 六)负责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 八)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 九)与各县 ( 市、区)政府共同领导各县 ( 市、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各县 ( 市、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各县 ( 市、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各县 ( 市、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各县 ( 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 十)组织审计市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领域的应用。

(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郑州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郑政办〔2010〕30号)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财政审计处、行政审计处、事业审计处、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投资审计处、金融审计处、企业审计处、社会保障审计处、外资运用审计处、经济责任审计处、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老干部处、监察室。

下属单位:郑州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中心。

人员构成情况:

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65人,其中:行政编制113人,事业编制52人;在职职工159人,离退休人员49人。

三、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474.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62.7万元(财政拨款3462.7万元),转移支付收入12万元。

四、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47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1.71万元,项目支出943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65.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1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6.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6.87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2531.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24.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6.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0.24万元;项目支出决算94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审计费、经济责任审计费、金审信息化三期建设费、上级拨付审计专项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郑州市审计局运行经费安排669.2万元,其中:办公费274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交通费188.2万元,维修(护)费60万元,会议费9万元,培训费4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购置费36万元。

五、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3474.71万元,比上年增加1148.86万元。增加原因:金审工程三期建设项目增加411万元,基本支出经费增加725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增加12万元支出。

2017年郑州市审计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0万元,主要用于我局28辆公务车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28元,平均每辆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6年决算增加了32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有:经公车改革小组核定纳入车改范围的公务用车由2015年7辆增加为28辆,因此车辆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9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7万元。

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笔记本电脑,单价0.5万元,数量66个,共计33万元;

2.办公家具,单价0.2万元,数量15个,共计3万元;

3.其他网络设备(联网系统),单价140万元,数量2个,共计280万元;

4.其他网络设备(安全保护系统),单价131万元,数量1个,共计131万元;

5.办公服务采购:2017年办公设备维护维修、会议、印刷等服务费101万元;

6.其他服务采购:2017年审计项目委托审计服务费数量66个,共计50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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