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9270/2017-00090
  •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 部门预算
  • 2017-05-02
  • 2017-05-02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部门预算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法规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实施科技兴郑战略,指导全市科技兴县(市)区工作。

2.负责编制全市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全市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全市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领域。

3.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总体规划,指导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4.负责全市科学事业费、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技专项经费和科技发展基金等有关费用的管理与使用;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应用基础研究和加速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负责制定全市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指导、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6.编制全市科研基础设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建设规划。

7.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发挥科技人员作用的政策,参与组织科技管理干部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8.负责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制定全市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负责技术出口项目的技术审查和保密审查。

9.制定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协调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归口管理全市软科学研究、科技信息、科技发明、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统计、科技保密、科技档案、技术市场等工作;负责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10.负责郑州市国防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工作,完成上级科技动员办公室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1.负责我市院士候选人初选的推荐工作,负责在郑院士的联络和服务等工作。

12.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科技管理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郑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发展计划处(科技创新创业处)、科研条件与财务处、科研人才开发与对外合作处、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重点科技企业服务办公室)、农村处、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管理处、社会发展科技处、院校合作处(郑州市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监察室。

下属单位:郑州市知识产权局、郑州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郑州市对外科技交流中心、郑州市人民政府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郑州自动化研究所。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347人,其中:行政编制65人,事业编制282人;在职职工299人,离退休人员138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908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0812万元(财政拨款9080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90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7万元,项目支出87725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2.5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9662.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0.8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7.59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087.7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41.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8.36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98.29万元;项目支出8772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郑州市科学技术局运行经费安排471.9万元,其中:办公费167.1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47.2万元,交通费63.1万元,维修(护)费108万元,会议费16.8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0.7万元,购置费39.5万元,物业管理费5.5万元,委托业务费9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90812万元,比上年增加87784万元。增加原因:科技专利经费65,300万元,郑州中科新兴产业技术研究院2017年度运行及研究方向布局预研费2,000万元,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10,000万元,科技参股担保资金5,000万元,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资金5,00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57.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24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10.69万元。比去年减少9.16万元,减少原因为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54.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办公家具,数量142套,共计21.20万元;

2.打印机,数量2台,共计0.45万元;

3.计算机,数量24台,共计11.04万元;

4.灯光、音响设备,数量1套,共计5万元;

5.摄影、摄像器材,数量1台,共计0.50万元;

6.空气调节设备,数量3台,共计1.07万元;

7.车辆维修及配件采购,数量10次,共计6万元;

8.印刷、出版,数量10次,共计3万元;

9.公务接待,数量30次,共计6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反映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