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66247592/2017-00033
  • 郑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部门预算
  • 2017-04-14
  • 2017-04-14
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

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市属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使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情况进行评价,提高使用效益。

3.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4.按照市政府规定,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行使投资收益和处置权;指导推进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改革工作;依据有关规定,指导、监督集体企业资产的管理和处置。

5.负责市属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等事项,审核批准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的发展规划、经营计划、收益运用计划和有关重大事项的报告;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并加强监督管理。

6.按照有关规定和出资人职责向市属大中型重要企业派出监事会;审核监事会提交的监督检查报告,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7.协助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标准等工作。

8.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依法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9.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规划发展处、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处、收益管理与企业分配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产权管理处、企业资产管理处、企业改革改组处(郑州市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办公室)、监事会工作处、党建工作处、信访处、机关党委、纪委(监察)室。

下属单位:无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郑州市国资委机关共有编制120人,其中:行政编制111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职工103人,离退休人员61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20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24万元(财政拨款202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2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6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0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6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郑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运行经费安排706.1万元,其中:办公费411.1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交通费50万元,维修(护)费30万元,会议费25万元,培训费65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购置费40万元,物业管理费12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2024万元,比上年增加113万元。增加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64万元(其中主要为新增养老保险等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91万元(其中主要为公务交通补贴增加90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减少242万元,减少原因: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划归社保局管理,不再列入部门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13万元。比去年减少2万元,减少原因为压减公务接待。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交换机,单价1775元,数量4台,共计0.71万元;

2.计算机,单价4980元,数量10台,共计4.98万元;

3.路由器,单价10万元,数量1台,共计10万元;

4.办公软件,单价65元,数量120套,共计0.78万元;

5.其他网络设备,单价10万元,数量1台,共计10万元;

6.其他家具,单价6.51万元,数量1批,共计6.51万元;

7.印刷、出版,数量12批次,共计25万元;

8.车辆维修及配件,数量12批次,共计40万元;

9.会议,数量17次,共计25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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