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8067/2017-00041
  • 郑州市黄河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
  • 综合,部门预算
  • 2017-05-03
  • 2017-05-03
郑州市黄河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景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责任。

2.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并监督贯彻执行。依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景区风景名胜资源、生态自然资源和国土资源;组织实施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3.负责景区内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市政公用、林业、园林绿化、计划和统计、民政、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水源地保护、安全生产、国有资产、财务预决算等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各项管理和公共事业工作。

4.负责景区内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事项,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和审核报批投资项目。

5.依法管理景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6.行使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与资产管理局、规划建设局、经济发展局、社会事业局。

下属单位:门票管理所、园林所、行政执法大队、黄河地质博物馆、炎黄景区管理所、黄河景区服务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801人,其中:全供财政编制201人,自收自支编制600人。在职职工684人,离退休人员516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3273.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273.97万元(财政拨款5209.25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8064.7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327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0.12万元,项目支出11393.85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1601.14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41.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9.59万元、住房公积金145.6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83.84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300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91.92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880.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2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8.73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3.19万元;项目支出11393.8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郑州市黄河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运行经费安排210.7万元,其中:办公费119.4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交通费15.4万元,维修(护)费14万元,会议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2.3万元,专用材料费22万元,购置费18.6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13273.97万元,比上年增加2680.3万元。增加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16.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113.54万元,商品服务服务增加28.05万元,运营专项经费增加218.96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专项经费增加3000万元,其他购置电瓶车等专项减少40万元,网络改造及电子政务建设减少230万元,邙山源水水费补贴500万元今年未列入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9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2.3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比去年减少38.5万元,减少原因为管委会参加车改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47.74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打印机,单价0.25万元,数量4个,共计1万元;

2.空调器,单价1万元,数量2个,共计2万元;

3.空调器,单价0.31万元,数量3个,共计0.93万元;

4.橱柜,单价0.2万元,数量20个,共计4万元;

5.橱柜,单价0.07万元,数量10个,共计0.7万元;

6.便携式计算机,单价0.5万元,数量1个,共计0.5万元;

7.台式电脑,单价0.5万元,数量13个,共计6.5万元;

8.发电机,单价0.5万元,数量2个,共计1万元;

9.无线对讲机,单价0.1万元,数量20个,共计2万元;

10.其他土壤耕整机械,单价0.25万元,数量3个,共计0.75万元;

11.油锯,单价0.67万元,数量12个,共计2.78万元;

12.割灌机,单价0.27万元,数量2个,共计0.54万元;13.潜水泵,单价0.496万元,数量5个,共计2.48万元;

14.打药设备,单价0.28万元,数量2个,共计0.56万元;

15.电动运输车,单价7万元,数量1个,共计7万元;16.执法巡逻车,单价15万元,数量1个,共计15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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