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54/2017-00020
  •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部门预算
  • 2017-04-14
  • 2017-05-03
  • 通告
  • 郑发〔2014〕30号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部门预算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郑发[2014]30号),设立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我市质量技术监督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我市质量技术监督法规建设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2、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全市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质量振兴和质量强市建设工作;组织和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牵头组织开展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建立制度,依法组织落实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3、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工作;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违法活动;根据市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全市有关专项打假活动;研究全市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机构的改革与发展,提出技术机构及实验室建设规划。

4、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和全市标准化战略的协调推进,组织辖区内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全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相关工作;参与建立全市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工作;配合工商部门依托有关信息平台对各类企业的登记、备案、监管等信息公示及网上投诉、举报案件线索筛查工作,加大对非法生产行为的打击力度。

5、负责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政策,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质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6、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质量认证和相关实验室技术能力认证认可工作,落实认证认可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并监督管理全市的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认证中介服务和技术评价活动。

7、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

8、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根据上述职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质量管理处(认证认可监管处)、标准化处、计量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产品质量监督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编制人事处(机关党委)、计划财务处。

市本级及所属共8个预算单位: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航空港区分局、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郑东新区分局、郑州市电梯应急处置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322人,其中:行政编制138人,事业编制184人;在职职工308人,离退休人员110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4562.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562.20万元(财政拨款4562.2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456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9.20万元,项目支出2893.0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行政运行727.54万元、事业运行994.72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9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0.40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4万元、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1235.00万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1582.70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669.2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12.34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42万元;项目支出2893.0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运行经费安排1612.3万元,其中:办公费568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317.9万元,交通费214万元,维修(护)费179.9万元,会议费22.8万元,培训费168.5万元,公务接待费5.5万元,购置费49万元,物业管理费59.3万元,委托业务费27.4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4562.2万元,比上年增加1157.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86万元,运转经费增加197.2万元,专项经费增加903.3万元。增加原因:因工作需要办公费增加8.82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3.9万元、交通费增加19.5万元、维修(护)费增加30.9万元、会议费增加9.68万元、培训费增加79.4万元;物业管理费增加16.4万元、委托业务费增加16.7万元;减少原因:进一步压缩接待费开支,提高国有资产能效,减少固定资产购置,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0.19万元、购置费减少7.91万元;新增3项专项经费903.3万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270万元、电梯检验结果监督抽查费510万元、打架办案费48万元、电梯应急处置中心业务经费75.3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323.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7.95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5.49万元。比去年增加23.71万元,增加原因为市局稽查支队现有车辆不能够满足打假办案工作需要,需租用地方车辆。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87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1.5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办公家具,单价23.5万元,数量1批,共计23.5万元;

2.打印机,单价2.5万元,数量2台,共计5万元;

3.档案、保密设备,单价7万元,数量1套,共计7万元;

4.灯光音响设备,单价10万元,数量1套,共计10万元;

5.复印机,单价5万元,数量1台,共计5万元;

6.计算机,单价0.425万元,数量40台,共计17万元;

7.空调,单价0.5万元,数量26台,共计13万元;

8.其他专用设备,单价107.5万元,数量4批,共计430万元;

9.摄影摄像器材,单价2万元,数量1套,共计2万元;

10.印刷费,单价2.9万元,数量10批,共计29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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