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7445745/2017-00977
  • 中州大学
  • 财政,资金,财政资金,预算,部门预算
  • 2017-04-14
  • 2017-04-17
中州大学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州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郑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单位性质为事业全供单位,财务隶属关系属郑州市财政局,系市属一级预算单位,执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学校现有工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文学、教育学6个学科门类。2016年招生的本、专科专业达58个。学校毕业生年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学校现有207个校内实习实训场所,317个校外实习就业基地,拥有多个国家级实训基地、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实训中心。

学校占地面积1483.83亩,校舍总建筑面积48.24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亿多元。学校图书馆馆藏纸介质图书140.65万册,中外文期刊1312种,电子图书122万种,电子期刊6532种,拥有《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等20个中外文数据库。

(二)内设机构

管理机构: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律检查委员会、学生处、保卫处、机关党总支、工会、团委、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规划建设处、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科研处、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离退休职工管理处等19个部门。

教辅机构:图书馆、实验实训与校企合作管理中心、信息管理中心、学报编辑部、校医院、后勤集团等6个部门。

教学机构: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化工食品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济贸易学院、管理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特殊教育学院、体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开放教育学院、德育教学部、艺术教育中心等17个部门。

中州大学无下级归口预算管理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中州大学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9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922人;在职职工853人,离退休人员231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17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368万元(财政拨款2472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4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51万元、其他收入5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407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1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93万元,项目支出11702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教育支出293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5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00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414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17万元;项目支出11702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中州大学运行经费安排11414.1万元,其中:办公费9245.1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165万元,交通费140万元,维修(护)费1000万元,培训费110万元,公务接待费60万元,物业管理费474万元,委托业务费220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31795万元,比上年增加6064万元。增加原因:基本支出增加2008万元,设备购置增加1000万元,基本建设经费增加1038万元,校园文化建设增加100万元;新增信息化建设1330万元,原电大工作经费2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增加388万元(上级提前下达的学生奖助专项资金)。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60万元。比去年减少21万元,减少原因为学校拟定下半停运教师通勤车,进一步压缩接待费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最终确定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72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70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试卷等印刷费,数量1批,共计30万元;

2.网络服务费,数量1批,共计70万元;

3.车辆维修,数量1批,共计66万元;

4.学生教材,数量1批,共计460万元;

5.教学科研设备,数量1批,共计2450万元;

6.办公设备,数量1批,共计450万元;

7.综合性图书,数量1批,共计380万元;

8.修缮、装修、维修,数量1批,共计900万元;

9.安保服务,数量1批,共计220万元;

10.物业管理服务,数量1批,共计474万元;

11.校园文化建设,数量1批,共计400万元;

12.信息化建设网络设备,数量1批,共计133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上级转移支付:是指国家或省级财政当年下拨的,用于完成专项业务的资金。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