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最新三定方案列举)
1、 地方性法规制定权;
2、 本行政区域重大事项决定权;
3、选举任免本级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4、 监督“一府两院”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
1、3个办事机构: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室。
2、13个工作委员会: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郑州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郑东新区工作委员会。
3、9个专门委员会: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委员会、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委员会、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委员会、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委员会。
下属单位:
1、《郑州市人大工作》编辑部
2、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汽车队。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共有编制163人,其中:行政编制132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职工108人,离退休人员97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5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90万元(财政拨款359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5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6万元,项目支出414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5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1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20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6万元;项目支出414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运行经费安排1405.5万元,其中:办公费984.5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130万元,交通费90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会议费65万元,培训费6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购置费12万元,委托业务费50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3590万元,比上年增加5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735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增加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67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去年减少3万元,公务车运行费用下降。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万元,服务支出50万元,车辆维修及配件采购35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印刷出版 ,单价50元,数量10,000本, 共计50万元;
2、车辆维修及配件采购 每批次7万元,数量50批次,共计35万元;
3、计算机,单价5000元,数量20台,共计10万元;
4、打印机,单价1000元,数量15台, 共计1.5万元;
5、传真机,单价1000元,数量5台,共计0.5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