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市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组织形式。主要职责为: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办事、创造执法环境,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保障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推动依法治国方略落实,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具体包括:
1.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对一定时期本地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3.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新形势下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和意见。
4.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5.研究指导政法委员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科、处、队、庭、室干部的考察和管理。
6.切实履行政法委职能,抓好执法督促工作,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7.指导下级综治委、政法委工作。
8.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18个处室:办公室、政治部、督查督办处、执法监督处、信息宣传处、郑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综合处、郑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督导考核处、郑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县区处、郑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直处、郑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专项工作处、郑州市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综合处、郑州市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调研处、郑州市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涉外工作协调处、中共郑州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处、中共郑州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处、政法纪工委纪检监察一处、政法纪工委纪检监察二处、机关党委。
两个下属单位:郑州市法学会,郑州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管理办公室,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市委政法委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01人,其中:行政编制80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职工84人,离退休人员15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9241.04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241.0403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9241.0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9.7503万元,项目支出7551.29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6.288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355.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271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8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3888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689.75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2.29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7.504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9.953万元;项目支出7551.29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中共郑州市政法委员会运行经费安排584.7万元,其中:办公费231.8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交通费120.9万元,会议费45万元,培训费9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购置费35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9241.0403万元,比上年增加7906.5403万元。增加原因:基本支出增加355.2503万元;新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实施“以奖代补”和巡防队员专项经费两个项目支出7551.29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2万元。无增减变化。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万元,印刷、出版费用支出26万元,车辆维修及配件采购支出7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计算机,单价0.5万元,数量70台,共计35万元;
2.印刷、出版,数量7批,共计26万元;
3.车辆维修及配件采购,单价0.7万元,数量10次,共计7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