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7445745/2017-01026
  • 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 财政,资金,财政资金,预算,部门预算
  • 2017-04-14
  • 2017-04-20
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前身为郑州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成立于2004年1月,2004年7月更名为郑州市中小企业局,2009年12月更名为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11年10月更名为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内设办公室、经济运行处、协调指导处、政策法规处、教育培训处、企业服务处、计划财务处、机关党支部、纪检监察室9个处室,是主管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事业单位,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研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提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定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指导县(市)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

4.负责组织和协调市直有关部门支持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

5.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指导非公有制企业进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

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的统计工作;收集、汇总、发布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

7.负责总结、推广非公制企业发展先进经验。

8.组织、协调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内外交流、经贸洽谈工作。

9.负责协调非公有制企业来信、来访及投诉事宜,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收集、反映侵害非公有制企业权益的违法、违章及不合理的管理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并协助处理。

10.负责指导、协调非公有制企业信用体系、融资担保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运作。

11.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机关人员共有编制42人,为事业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编制;在职人员42人,退休人员6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900.74万元,全为财政拨款。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900.74万元,全为基本支出。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3.23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43.64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8.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06万元,行政运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767.36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96.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05万元,公用及运转支出421.29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运行经费安排384.5万元,其中:办公费179.5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交通费26万元,会议费25万元,培训费96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购置费25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900.74万元,比上年增加160.66万元。增加原因:2017年工资福利和公务交通补贴增加。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33.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16.00万元。比去年减少72.20万元,原因为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57.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0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印刷出版,8批,共计25.00万元;

2.车辆维修及配件采购,7次,共计7.00万元;

3.电脑采购,5批,共计15.00万元;

4.打印机采购,5批,共计10.0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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