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7445745/2017-01027
  • 郑州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 财政,资金,财政资金,预算,部门预算
  • 2017-04-14
  • 2017-04-20
郑州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郑州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市重点项目建设和国家与省重点建设在郑项目的协调服务、督查督办、综合考评及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承担市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国家、省重点建设在郑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办理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开工报告工作;承担市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备案工作;拟定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方案,组织代建制项目工程建设及协调服务工作;承担我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省重点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承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工程协调处、工程监督处、稽察处、安全监督处、代建制处、工程协调二处、并联审批处、综合处(挂法规处牌子)。

下属单位:郑州市重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郑州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05人,全部为事业编制;在职职工103人,离退休人员2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41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17.12万元(财政拨款1417.1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41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2.12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5.3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2.3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66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402.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3.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5.80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3.23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运行经费安排290.4万元,其中:办公费133.4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39.8万元,交通费25万元,维修(护)费7.7万元,会议费16.1万元,培训费43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购置费18.8万元,物业管理费5.6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1417.12万元,比上年增加403.71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增加和工资调整使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84.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19.09万元;因人员增加和公务交通补贴改革使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00.3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4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8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去年增加11.6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车辆老化,车辆维修费用增加。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4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万元,服务支出21.3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计算机等办公设备,预计购买数量30台套,共计11.3万元;

2.办公家具,数量60组,共计7.7万元;

3.印刷、公车维修,11批次,共计21.3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郑州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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