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郑州市民政局内设20个职能处室和29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郑州市民政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社会工作、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社区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老龄事业、区划地名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郑州市民政局机关及归口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448人,其中:行政编制13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编制154人,行政单位工勤人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1158人;在职职工1402人,离退休人员628人。
二、预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民政系统2017年收入预算91752.28万元,比2016年收入预算增加18218.7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级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56081.88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14.24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760.76万元,其他收入329.4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637.9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444.83万元,上级转移支付24383.24万元。
民政系统2017年支出预算91752.28万,比2016年支出预算增加18218.7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级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及上级转移支付支出增加。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164.3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32.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17.24万元,其他支出8637.91万元。主要项目是退役安置经费、城市农村低保经费、殡葬经费、社会福利经费以及上级转移支付等。
(二)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民政系统2017年运行经费预算8482.37万元,比2016年运行经费预算减少了344.97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民政系统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2364.96万元,比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增加了5.7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民政系统2017年国有资产购置预算2263.39万元,比2016年国有资产购置预算增加了1756.69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财政局的有关要求,在编报年初预算时均对项目设立绩效目标,每个项目均填写绩效目标申报表,设定目标值。在年初预算批复后,结合绩效目标申报表对项目实行追踪管理,努力实现项目年度目标。
(六)“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民政系统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3.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3.55万元,公务接待费39.68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相比减少52.4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行厉行节约。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郑州市民政局运行经费安排8341.7万元,其中:办公费5473.7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233.6万元,交通费348万元,维修(护)费525.9万元,会议费51万元,培训费188.4万元,公务接待费49.2万元,专用材料费789.3万元,购置费137万元,物业管理费395.8万元,委托业务费149.9万元。
三、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位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