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7445745/2017-01077
  • 郑州市委组织部
  • 财政,资金,财政资金,预算,部门预算
  • 2017-04-14
  • 2017-04-20
郑州市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市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和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2、提出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调整、配备市委委托组织部管理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等有关具体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市委委托省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建议等有关具体工作;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乡(镇)、办事处党政正职任免征求本部意见的审批和市直机关中层干部的备案审批和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事宜及出国(境)政审。

3、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落实中、青年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

4、从宏观上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订或参与制订全市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5、负责全市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落实;加强对全市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和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向市委反映重要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主管全市干部教育工作,制订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实施意见;组织市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及组织部门负责人的培训;指导、协调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7、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知识分子工作;研究调查知识分子工作状态,组织或参与制订知识分子工作政策,检查知识分子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选拔、管理市级拔尖人才和选派、配备科技副县(市)、区长工作。

8、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等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进行管理的工作并组织实施有关制度。

9、负责全市退(离)休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

10、承担郑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研究室、组织处、党员管理处、党代表联络处、干部调配处、市直干部处、县区干部处、事业干部处、科教干部处、企业干部处、青年干部处、干部教育处、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人事处、纪检、绩效办、人才办。

下属单位:郑州市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郑州市委组织部机关及归口管理人员共有编制113人,其中:行政编制83人,事业编制23人;工勤人员编制7人;在职职工105人,离退休人员11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24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97万元(财政拨款249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24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4万元,项目支出423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0.00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050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47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9376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074.17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49.61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2.768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1.8894万元;项目支出423.20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2497.4735万元,比上年增加606.3721万元。增加原因:工资福利基本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528.1721万元;新增专项经费支出78.2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3.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2.4万元。无增减变化。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郑州市组织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公用及运转经费)支出预算912.76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2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交通费100万元;会议费80万元;培训费227.6万元;公务接待费2.4万元;购置费40万元;物业管理费4万元;委托业务费6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费93.768万元。合计912.768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万元;印刷、出版费用支出70万元;办公纸张、耗材等支出30万元;车辆维修及配件采购支出10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计算机,单价0.5万元,数量30台,共计15万元;2.印刷、出版,数量20批,共计70万元;

3.车辆维修及配件采购,单价1万元,数量10次,共计10万元。

4.办公纸张、耗材,数量15批,共计3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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