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目标
八、空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参与起草审计、财经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审计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市政府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其他事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 ( 市、区)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 ( 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各县 ( 市、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市政府部门和各县 ( 市、区)政府管理,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市级审计机构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负责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与各县 ( 市、区)政府共同领导各县 ( 市、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各县 ( 市、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各县 ( 市、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各县 ( 市、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各县 ( 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10、组织审计市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领域的应用。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郑州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郑政办〔2010〕30号)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财政审计处、行政审计处、事业审计处、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投资审计处、金融审计处、企业审计处、社会保障审计处、外资运用审计处、经济责任审计处、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老干部处、监察室。
下属单位:郑州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65人,其中:行政编制113人,事业编制47人;在职职工159人,离退休人员49人。
(四)车辆构成情况
局机关共有车辆 18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 辆。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3401.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01.79万元(财政拨款 3401.79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 3401.7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0.79 万元,项目支出661 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901.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7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7.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4.75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2740.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44.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6.14万元;项目支出决算66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审计费、经济责任审计费、金审信息化三期建设费。
(三)主要项目:
1.委托审计费520万元。
2.信息化建设费141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 3401.79 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 72.92万元,减少原因:2018年信息化建设费减少282万元,基本支出增加了209.0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3401.79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1.01万元,占8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28.79 万元,占6.7 %;医疗卫生支出 97.24 万元,占 2.9 %;住房保障支出:174.75万元,占 5.1%;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 2740.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944.0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766.1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维修(护)费、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郑州市审计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4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0万元,主要用于我局18辆公务车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18元,平均每辆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7年决算减少了20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有:我局认真开展省直机关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工作,纳入车改范围的公务用车已于2015年12月陆续封存,不再使用,因此车辆运行维护费有所减少。
3. 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省份外同行来郑州开展工作考察调研、交流等,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635.74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各项支出,其中:其中:办公费167.5万元,印刷费:7万元,水电费:13.5万元,邮电费:24万元,取暖费:6.5万元,物业管理费:30万元,差旅费207.94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维修(护)费20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5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工会经费:13万元,福利费:15万元,购置费34.8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 33.46万元,减少原因:2018年按照市政府要求压缩了公用经费。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 727.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19.8万元,服务支出608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计算机,单价 0.58万元,数量 60 台,共计 34.8 万元;
2.网络设备,单价17万元,数量 5 个,共计 85 万元;
3.其他网络服务,单价56万元,数量1个,共计56万元;
4.办公服务采购:办公设备维护维修、会议、印刷等服务费32万元;
5.其他服务采购:审计项目委托审计服务费数量66个,共计52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初,河南省郑州市审计局共有车辆2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七、预算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纳入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编报的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费500万元,金审工程三期建设费85万元。
八、空表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