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042/2018-00195
  •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综合,政务,财政,资金,财政资金,收入,支出,预算,部门预算
  • 2018-10-23
  • 2018-10-23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目标

八、空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城乡建设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编制城乡建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城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2、指导、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审定工作;参与编制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
  3、组织建设系统各部门编制城乡建设计划,并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平衡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参与综合平衡城乡建设资金使用;负责城乡建设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参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论证;负责城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负责对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建设项目和重要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贯彻执行有关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房屋征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组织全市跨区大型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费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监督;负责核实、处理违反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行为;对各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5、负责市政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市政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招投标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管、建设资金管理、工程预算审批等工作。
  6、负责协调制定全市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政策;负责建筑业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负责公共建筑装饰装修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交易服务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中介机构等资质审核和管理;指导建筑施工队伍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核和发放;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定额劳保费用的统一收缴、拨付和调剂管理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7、负责城乡建设勘察和设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行业管理;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和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组织实施工业与民用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
  8、拟订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科技试点、示范工程建设。
  9、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负责制定小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起草有关小城镇建设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指导小城镇、农村住房建设和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县(市、区)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
  10、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研究建筑产业现代化标准体系;组织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实施;负责全市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
  11、负责编制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12、加强统筹城乡建设管理,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健康发展。
  13、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基层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系统内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
  14、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15、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监察处、信访处、城市建设管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建筑业市场管理处、工程招投标监管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勘察设计处、村镇建设处、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财务审计处、组织宣传处(机关党委)、编制人事处。
  下属单位: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郑州市房屋征收办公室、郑州市城市科学研究中心、郑州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郑州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郑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郑州市建筑企业管理办公室、郑州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专业站、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站、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站。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620人,其中:行政编制118名,事业编制496人,在职职工6人,离退休人员154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07298.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9618.91万元(财政拨款199601.8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7.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7680.05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207298.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93.28万元,项目支出199505.68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1.3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9.3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8159.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8.61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7793.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98.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89.71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5.29万元;项目支出199505.68万元。
  (三)主要项目:
  1、建筑行业标准编制-9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领导小组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7〕369号)编制郑州市农村住房抗震设计图集;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的基础上,立足于解决“检验批的划分缺少对特例工程的具体要求、缺少对不同的保温体系的有针对性的质量验收要求和验收方法、影响施工安全、使用能耗的部分产品缺少见证取样的要求、缺少可再生能源的质量验收要求和验收方法、缺少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用的统一表格”等具体问题,编制适宜于我省切实可行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依据;在新的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颁布前,为使河南省市政工程检查井盖满足新的国家规范,同时也为对井周路面损坏或沉陷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保证各类品牌检查井盖的统一性及相互性,满足目前城市建设的需要,按照新的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编制河南省地方标准设计《市政排水工程检查井及井盖标准设计图集》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
  (2)资金测算。
  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学习和借鉴已出台相应政策的城市成熟经验,对我市相应规范和标准进行修订,并进行相关内容的宣传和相关技术培训。
  2、城建科研费-12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科技工作,理顺科技资金渠道,促进城市建设事业发展,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河南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计划经济委员会、河南省科学技术委员会于1992年联合发文《关于建立城市建设科技发展基金若干问题的通知》(豫建科[1992]13号 豫财预[1992]57号),确定按城市维护费支出预算提取1%,作为城市建设科技发展基金。当前,中原经济区建设与郑州都市区建设方兴未艾,我委以科技进步为动力,发挥资源优势,以城市建设科技发展基金为平台,取得了一大批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带动了我市建设行业的结构优化调整、技术升级。其中大部分科技成果已在生产实践中得到推广应用,获取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如绿色施工技术研究、外墙外保温技术研究、CL建筑结构体系施工关键技术及应用研究、节约型城市园林建设研究等,紧跟我市城市建设和国家产业政策大方向,对我市建设节能型社会及可持续发展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2)资金测算。
  因建设项目投入资金巨大,靠城市建设科技发展基金难以支撑单个项目的研发,因此我委采用资金奖励的方式,对多个项目进行补贴,每年立项20至25个,每个项目给予3至5万元补贴。随着我市城市建设发展,建设行业自身的产业升级和机构调整需求越来越迫切,对建设科技水平提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我市申报建设科技项目的数量不断增长,去年已经达到近百项,同时考虑物价增长等因素,迫切需要增加城市建设科技发展基金的数额,以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的热情,拓宽科技研发立项的渠道。
  3、郑州市勘察设计、造价咨询行业、抗震专项“双随机”抽查项目-15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简化我厅办理权限内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批事项的通知》(豫建设标〔2017〕66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简化和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审批事项的通知》(豫建设标〔2017〕6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豫政办﹝2017﹞8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140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6﹞14号)文件要求,我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勘察设计、造价咨询行业“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按照每年不低于1次的标准加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不断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资金测算。
  建立监督检查人员专家库及受检企业库,采用“双随机”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主要检查企业资质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注册师执业情况、勘察设计质量、施工图审查质量等。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领导小组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7〕369号)的要求,对郑州市所辖区各县、市地震应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建设行业资格评审费-5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批准组建郑州市建设工作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通知》(豫人社函[2017]266号)要求,组建郑州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郑州市辖区内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评审工作由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实施。
  (2)资金测算。
  场地租赁费用于接收、审核和存放申报单位资料,需解决办公用房100平方米。聘请正高级专业评审专家的评审费。办公费及印刷费等。
  5、城建项目工程款-3000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市政府三定方案,受市政府委托承建郑州市区范围内新建市政重点工程项目。
  (2)资金测算。
  支付经过招标程序的市政工程工程款。
  6、支持PPP模式推广运用-郑州市三环路快速化工程-65058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规定推广PPP模式奖励资金。
  (2)资金测算。
  支付三环快速化工程可用性服务费支出。
  7、支持PPP模式推广运用-郑州市陇海快速通道工程工程-95998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规定推广PPP模式奖励资金。
  (2)资金测算。
  支付陇海快速通道工程可用性服务费支出。
  8、劳保费返还-759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对建设工程费用计价项目中社会保障费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征收对象,实行统一计取标准,统一向建设单位收缴,统一向建筑施工企业拨付、调剂。制定地方性标准,加大被动式建筑的宣传和相关技术培训工作。
  (2)资金测算。
  具体拨付标准为:注册地在郑州的建筑企业按照92%比例返还,注册地不在郑州的建筑企业按照70%比例返还,平均为80%,即7590万元。
  9、综合执法费-1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依据《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及建设劳动用工管理执法权委托给郑州市建筑企业管理办公室,为满足执法需要,需申请执法经费,开展执法检查。
  (2)资金测算。
  租赁社会车辆用于郑州市辖区工地的日常检查。
  10、技术研发与推广-64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郑州筑邦建材有限公司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的制备与性能研究,河南兴安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水泥基自流平砂浆产品开发与应用,郑州浩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超自愈合尺度开裂混凝土高流态渗透型超细修复砂浆研发与应用,郑州经纬西部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机制砂制灌浆材料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研究,郑州春晖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套筒灌注料(C85)的开发和应用。
  (2)资金测算。
  对5个科研项目进行补贴。推进项目的正常进行,并通过有关部门鉴定。
  11、宣传和培训-3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为深入贯彻《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推进城市“禁现”政策的落实,提高我省预拌砂浆行业技术与管理水平,举办全市预拌砂浆行业管理人员培训和全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技术人员培训。
  (2)资金测算。
  依据商务部要求,每年六月的第二周为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周,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散装水泥工作,在广播、报纸上播出、刊登散装水泥政策、法规。
  12、监督执法费-22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受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文件,负责对本市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金水区、惠济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建设工程进行监察 并对建设工程各方违反工程建设程序和其他工程建设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进行查处。依据《行政处罚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星级执法监察队伍创建活动的意见》(豫建执法[2013]5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好星级执法监察队伍创建活动的通知》(豫建执法[2014]16号等。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大,支队监察执法的工作量也在不断地增加.为保证日常案件处理及取证调查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和法律宣传。
  (2)资金测算。
  随诊纪委、检察机关也在加大对执法机关渎职问责的查处力度,支队面临越来越大的工作压力,结合工作实际,为保证日常案件处理以及取证调查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我单位计划对执法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服务性创建及法律宣传,标准化卷宗制作及文书送达等方面进项加强。
  13、技术研发和推广费用-30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为推广建筑节能墙材革新新产品、新工艺、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推进我市现代建筑产业化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标准及技术导则,对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给予技术支持,依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郑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及《郑州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扶持管理办法》和《郑州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扶持管理办法》(郑建文〔2012〕71号)文件精神,设立新产品、新工艺及应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项目。
  技术研发和推广项目是符合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的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发展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进一步推进现代建筑产业化进展,每年年初针对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需要,拟定建筑节能新材革新科研项目,用于民用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研究和新型墙体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及应用技术和建筑现代产业化配套标准图集的研发,研究成果用于技术推广;设立新型墙材应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以点带面,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可再生能源应用及节能型新材的使用。
  (2)资金测算。
  通知企业申报科研项目,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省科技厅、住建厅的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我组织对科研项目进行验收,联席会议讨论扶持项目,拨付。
   14、条例宣贯专项-25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依据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批准《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的报告(郑人常〔2015〕22号);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的决议(草案)。确保全市建设系统有关人员认真吃透新政策。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增强红线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2)资金测算。
  制定和下发方案,准备相应的宣贯资料。开展宣讲、座谈、咨询、培训、知识竞赛等活动。
  15、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专项-6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郑州市蓝天行动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2】34号)和《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郑政〔2012〕6号)文件精神,2013年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办公室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强建筑工地督查、巡查、检查及整改力度,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得到了一定的遏制。按照马市长指示,今年又制订《城市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工作方案》,由市建委牵头规划局等各相关单位,成立七个督查组,进一步细化扬尘污染源和相关部门责任,以属地管理为原则,以基层网格为单位,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强化主体责任,强力推进工作落实。依据专项经费清理整合的要求,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办公室与网格化工作和城市提升管理工作整合。
  (2)资金测算。
  为保证督查工作,进一步细化扬尘污染源和相关部门责任,不断加强建筑工地督查、巡查、检查及整改力度,发生车辆租用、宣传等费用。
  16、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管系统维护升级费-1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为切实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效率,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经市政府批准,在2012年开发了“郑州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经过近两年的使用,运行效果良好,实现了一期开发目标。根据国家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河南省住建厅《印发2014年全省建筑业工作要点的通知》(豫建建〔2014〕13号)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工作要求,以及《关于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星级执法监察队伍创建活动的意见》(豫建执法〔2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13年星级执法监察队伍创建活动的通知》(豫建执法〔2013〕11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星级执法监察队伍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建执法〔2013〕15号)开展星级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工作的要求,2015年在该系统上增加开发“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实现全新的网络自动化监督执法,提高办公效率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建设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2)资金测算。
  委托软件开发企业对原有软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升级费。
  17、安全生产及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3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构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长效机制,提升应对生产安全事故能力,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郑州创建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郑政文〔2013〕90号)精神要求,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我站计划延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组织安全监督员业务培训活动。
  (2)资金测算。
  建设工程施工劳动强度大、环境变化大、高处作业多,造成突发事故不可避免。为了强化安全基础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的约束机制,确保建设工程突发事故处理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我站拟对突发事故处理进行机制完善和能力提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组织专家制订并定期修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处理救援预案,购买和租用突发事故救援器械和物资,建设突发事故警示信息平台,加强培训教育,采用先进检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和措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能力和指挥能力。 
  18、市政工程质量监督业务经费-15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随诊郑州市政府的重点建设项目不断开展,地下管廊项目的立项,市政工程质量受市民关注度高,投诉、立案日渐增多,业务量的增加。
    (2)资金测算。
  加强对市政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细化工地督查、巡查、检查及整改力度。
  19、安全生产及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项目-1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构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长效机制,提升应对生产安全事故能力,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郑州创建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郑政文〔2013〕90号)精神要求,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计划延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组织安全监督员业务培训活动。
  (2)资金测算。
  建设工程施工劳动强度大、环境变化大、高处作业多,造成突发事故不可避免。为了强化安全基础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的约束机制,确保建设工程突发事故处理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我站拟对突发事故处理进行机制完善和能力提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组织专家制订并定期修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处理救援预案,购买和租用突发事故救援器械和物资,建设突发事故警示信息平台,加强培训教育,采用先进检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和措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能力和指挥能力。
  20、物业管理费-1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依据《郑州市市直机关物业费管理办法(暂行)》。
  (2)资金测算。
  日常管理费用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99618.9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35207.69万元,中央对郑州市支持PPP模式推广奖励。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减少 2372.38 万元,郑州市对散装基金、墙改基金进行停收。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99618.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198069.53万元,占99.22 %;住房保障支出528.61万元,占0.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1.39万元,占0.38 %;医疗卫生支出269.38万元,占0.13%.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7703.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30.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公用经费2099.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手续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它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73.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20.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4.35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5.7万元。减少1.07万元,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的执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要在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运行经费安排2099.6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手续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它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1340.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4.35万元、公务接待费5.7万元、会议培训费115.42万元、维修护费133.25万元、专用材料费3万元、差旅费101.94万元、委托业务费10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78.1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要在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24.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15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打印机,数量14个,共计4.05万元;
  2.办公家具,数量7批,共计13.85万元;
  3.计算机,数量68台,共计32.3万元;
  4.工具和仪器,数量1批,共计0.84万元;
  5.空气调节设备,数量20台,共计16.5万元;
  6.摄影、摄像器材,数量7台,共计2.8万元;
  7.碎纸机,数量1台,共计0.16万元;
  8.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及采购,数量5套,共计0.65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6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七、预算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已完成6各项目的绩效目标编制分别是:1、项目名称:建筑行业标准编制  金额:90万元 2、项目名称:城建科研费 金额:120万元  3、项目名称:技术研发与推广(散办) 金额:64万元 4、项目名称:宣传与培训 金额:30万元  5、项目名称:技术研发与推广(墙改办)  金额:300万元 6、项目名称: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专项活动  金额:60万元
  八、空表情况说明(公开空表的主要原因)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已停止征收。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对国有资产租赁收入未列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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