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目标
八、空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是主管全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拟订地方性交通运输法规;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工作和行政诉讼工作;编制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市域公共交通和区域综合运输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全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市场监管责任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全市城乡道路运输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动车维修市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地方交通战备工作;负责全市公路、内河航运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和规费征稽;指导全市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等。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运输处、行政审批办公室、规划发展处、财务审计处、组织人事处、建设管理处、安全信息处、执法监督处、宣传培训处、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处、信访稳定处、郑州市交通战备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直属机关党委。
下属单位:郑州市公路管理局、郑州市地方公路管理处、郑州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郑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郑州市机动车修配管理处、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执法处(支队)、郑州市地方海事局、郑州市四环道路管理中心、郑州市公路建设重点工程管理处、郑州汽车客运服务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交通委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837人,其中:行政编制98人,事业编制739人;在职职工779人,离退休人员524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48073.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48073.05万元(财政拨款47777.2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8.3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247.51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4807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66.44万元,项目支出37006.61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91万元、国防支出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38万元、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108.8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9941.9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7289.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8.85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1066.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22.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60.91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2.8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7006.61万元。
(三)主要项目:
1.交通战备专项20万元;
2.出租车创优争先经费100万元;
3.出租车管理信息系统运维费325.62万元;
4.机场出租车管理费500万元;
5.支持PPP模式推广运用-G107线郑州境东移改建(二期)工程7892万元;
6.交通项目工程款20000万元;
7.出租车行业考核测评费25.5万元;
8.交通信息系统维护费846万元;
9.交通公共服务保障建设100万元;
10.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经费25万元;
11.公路小修保养经费183.03万元;
12.路产损失补偿费40.65万元;
13.海事巡航维护经费37.86万元;
14.四环道路电费、绿化、降尘、清扫6910.95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8073.0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288052.9万元,主要是交通工程项目资金的减少。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没有变化,2017年和2018年均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8073.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38万元,占0.72%;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108.83万元,占0.23%;住房保障支出208.85万元,占0.44%;城乡社区支出29941.96万元,占62.29%;交通运输支出17289.12万元,占35.97%。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1066.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88.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性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2878.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物业管理费。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7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4.5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8.6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减少12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22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5.4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机关公务车改革大幅缩减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开支。公务接待费方面,在年初预算上实行总体控制,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公务接待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次数,大力压缩了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06.95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92.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水费3万、电费48万元、取暖费32万元、物业管理费60万元、差旅费56万元、维修(护)费45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6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0.22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委托业务费20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比2017年增加3.69万元。增加预算的原因是新增加的军转干部及招录的公务员8人的公务交通补贴。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5864.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3.31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4951万元,具体采购明细见附件1。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6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执法执勤用车相关规定,符合交通执法执勤用车标准的只有市地方海事局执法车辆。其他二级机构如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执法处(支队)、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等单位执法车辆均属于一般公务用车,上述163辆一般公务用车含这些单位执法车辆。
七、预算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纳入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编报范围的项目共有6个,具体情况是:
(一)交通公共服务保障建设
为提升郑州交通形象,有力缓解交通压力,根据国家和省市领导明确指示,实行全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置投诉,项目总金额100万元。
(二)交通信息系统维护费
郑州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主要建设“一个中心、三个平台、五大系统”,实现对郑州市不同公共交通方式的运行的动、静态信息的全面采集、可靠传输和充分利用,实现不同客运模式间的协同调度和综合运行监管,实现公众出行服务信息的动态生成和及时发布,提高全市公共交通的应急调度、运行监管和科学决策能力,提高公众出行服务水平。项目总金额846万元。
(三) 公路小修保养经费
公路小修保养主要由道路清扫、洒水降尘、公路及其沿线构造物(包括路基、路面、涵洞、交通安全工程和绿化等)小修作业,桥梁涵洞检查维修和应急保障与抢险等组成。项目总金额183.03万元。
(四) 出租车管理信息系统运维费
为了实现对郑州市出租汽车GPS监控数据的综合分析、开发和利用。实现部、省间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创新服务质量评价监督机制,促进节能减排,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项目总金额325.62万元。
(五) 机场出租车管理费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和河南省机场集团共同购买机场地区出租车管理服务的会议纪要》(郑政会纪﹝2015﹞54号)要求,郑州机场出租车管理借鉴首都机场的模式,与河南省机场集团共同出资进行管理,从根本上解决机场地区出租车管理秩序混乱的问题。项目总金额500万元。 (六)出租车创优争先经费
开展“文明的士之星”评选活动,提高和促进郑州市出租车行业文明服务水平,通过奖励先进带动落后,从而使整个行业服务水平得到提升。项目总金额100万元。
八、空表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交通运输支出:主要用于支付交通系统人员经费、单位日常运转经费和公路养护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五)交通战备支出: 主要用于保障部队作战演习、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救灾等应急保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