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8-00392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部门预算,部门决算
  • 2018-10-23
  • 2018-10-23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目标

八、空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最新三定方案列举)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郑州市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市、区)政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参与制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拟订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市环境功能区划;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国际交流和对外合作、利用外资工作。

4.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指导全市环保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市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协调解决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及环境信访工作。

5.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化学品和机动车污染防治;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全市跨行政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6.承担落实省、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污染减排责任目标。拟订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组织实施;核定新建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承担全市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市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订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8.负责全市核与辐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市辐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法规、规章、制度、规划;负责监督实施全市辐射、放射性废弃物、固体废物和有毒化学品的污染防治工作;对全市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射线装置和伴生放射性等矿产资源的开发、生产、销售、储存、使用以及放射源退役后的安全和防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9.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负责全市环境保护产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格审查;组织推广企业清洁生产;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0.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执行国家、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制定规范全市环境监测制度,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

11.组织制定实施全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审批基本建设项目、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郑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3.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督工作。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宣传教育处)、编制人事处(机关党委)、规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信访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环境监测处、污染防治处、大气污染防治处、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管理处、辐射环境管理处、土壤污染防治办公室、科技标准处(环境影响评价处)。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下属单位: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郑州市环境监察支队、郑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郑州市机动车污染监察支队、郑州市危险废物及辐射环境监督管理中心、郑州市科学技术研究所、郑州市环境保护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察支队、郑州市环境应急与事故指挥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506人,其中:行政编制94人,事业编制407人;在职职工485人,离退休人员108人等。

(四)车辆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9499.7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499.772万元(财政拨款9115.272万元、专项收入384.5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9499.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63.652 万元,项目支出1736.12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教育支出141.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0.15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50.194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925.96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2.4133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7763.6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67.5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03.587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2.54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36.12万元。

(三)主要项目:1.县(市)、区环保能力建设补助资金269万元;2.购买机动车尾气检测服务专项57万元;3.机动车污染防治与监察管理专项191万元;4.仪器运行费专项200万元;5.环境监测专项471万元;6.大气污染防治执法巡查项目98万元;7.六五宣传活动项目35万元;8.环境保护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116万元;9.环境污染防治督导工作经费300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9499.77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658.3065万元,主要由于压缩工作经费,专项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499.7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41.05万元,占1.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0.151万元,占7.27%;医疗卫生支出250.1945万元,占2.63%;节能环保支出7925.9632万元,占83.43%;住房保障支出492.4133万元,占5.18%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9499.7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60.0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性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203.5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78.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4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去年减少69.93万元;公务接待费18.35万元,比去年减少7.8万元,主要原因为压缩“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运行经费安排2203.58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其中:办公费271.6897万元,印刷费112万元,水费8.8万元,电费93.45万元,邮电费56.24万元,取暖费39.5万元,物业管理费159.696万元,差旅费14.5万元,维修(护)费116.7万元,租赁费22.09万元,会议费37.7万元,培训费141.05万元,公务接待费18.35万元,专用材料费30.065万元,被装购置费2万元,劳务费92.68万元,委托业务费58万元,工会经费94.0263万元,福利费3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6.132万元等。比上年减少97.927万元,主要由于压缩办公经费。

五、  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634.188万元,

其中:(一)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008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    办公家具,共计130件,30.403万元;

2.    办公设备,共计191件,84.605万元。

(二)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9.18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公务印刷服务92万元;2.公务接待服务4.05万元;3.车辆维修服务47.33万元;4.环境保护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115.5万元;5. 六五宣传活动项目4万元;6. 仪器运行费专项35万元;7. 环境监测专项221.3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监测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2台(套)。

七、预算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我部门进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的项目有两项:环境保护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115.5万元;环境监测专项471.3万元。

八、空表情况说明(公开空表的主要原因)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此项预算支出。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此项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例如: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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