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53/2018-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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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0-26
  • 2018-10-26
郑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

郑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目标

八、空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郑州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郑政办〔2015〕67号)文件规定,郑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有关民族、宗教事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实施;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2、协调全市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实施、衔接;组织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2、依法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采取措施切实保护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加强流动穆斯林宗教服务管理工作;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4、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发展的意见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的扶贫工作;参与有关少数民族的专项贷款、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
  5、协调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6、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各项事务。
  7、依法加强对全市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宗教界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抵御境内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8、指导、帮助宗教界积极开展对外以及对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和宗教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全市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10、分析和研判涉及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稳定等方面的舆情。

11、指导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协助县(市、区)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12、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能,郑州市民委(市宗教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民族一处、民族二处、涉疆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宗教处等6个职能处室。

下属单位:郑州市回族殡葬服务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 33 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1人;在职职工32人,离退休人员14人等。

(四)车辆构成情况

    车辆改革后,保留公务用车3台,一台机要通信用车,一台老干部用车和一台应急用车。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038.6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1038.65 万元(财政拨款 1038.65 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0 万元、专项收入 0 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0 万元,转移支付收入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 1038.6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70.33 万元,项目支出 368.32 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行政运行495.2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68.32万元、干部教育 50 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2.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5.64 万元、行政单位医疗 19.40 万元、住房公积金37.28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 670.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431.86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04.89 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33.58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368.32 万元。

(三)主要项目:

1、少数民族补助费300万元

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为进一步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增强民族团结,促进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0】24号文件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5】7号文件要求,我委申请了少数民族补助经费。

通过少数民族补助费的实施,逐步改善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水平,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民族聚居地区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

2.市级宗教团体办公经费及宗教团体负责人生活补助68.32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为了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节上层人士的桥梁作用,帮助党委、政府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维护稳定、引导信教群众参与经济建设方面发挥作用。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6】19号精神和《关于增加市级爱国宗教团体办公经费的请示》(郑族【2013】35号)文件设立了此专项经费。

    省内各地市财政均已列支该预算,部分地市标准高于我市。

(2)资金测算

    市级宗教团体办公经费五个团体每个12万元共计60万元,两个宗教团体每年2万元共计4万元。宗教团体主要负责人12人生活补助每人每月300元共计4.32万元。此项目共计68.32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 1038.65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0 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 58.65 万元,主要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45.64万元、差旅费比上年度适量调减,培训费因新的培训费标准改变有部分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038.65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495.24万元,占 47.68  %;民族专项300万元,占 28.88 %;宗教专项68.32万元,占 6.58 %;教育支出 50 万元,占 4.8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2.77万元,占 2.19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5.64 万元,占 4.40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9.40 万元,占 1.87 %;住房公积金支出37.28万元,占 3.59 %。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 670.33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431.8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奖金等;公用经费 238.4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费、培训费、会议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0 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14.46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 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0.46 万元。对比上一年度没有增减。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运行经费安排 204.89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费、培训费、会议费等。其中:办公费 49.73 万元、印刷费3万元、差旅费22万元、维修维护费10万元、会议费6万元、培训费50万元、公务接待费 0.46 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3.2万元、福利费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万元等。主要有差旅费比上年度适量调减,培训费因新的培训费标准改变有部分增加。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 1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7 万元,办公纸张采购3万元,公务车运行维修费4万元。

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计算机,单价 0.4 万元,数量 10 个,共计 4 万元;

2.办公家具,单价 0.1 万元,数量 10 个,共计 1 万元;

3.空调,单价 0.25 万元,数量 8 个,共计 2 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七、预算绩效目标

1、少数民族补助费300万元

(1)项目总目标

通过少数民族补助费的实施,逐步改善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水平,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2)年度绩效目标

下拨郑州各地市少数民族补助费300万元,完成一批修路、打井、学校等民生项目。

第一、通过对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场所、校园环境方面的补助,达到对少数民族文化教育方面的正确引导和有力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第二、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和谐,为郑州现代化建设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第三、探索和推进郑州市少数民族地区村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繁荣民族文化改善村镇环境,促进民族团结。

2、市级宗教团体办公经费及宗教团体负责人生活补助68.32万元

(1)项目总目标

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节上层人士的桥梁作用,帮助党委、政府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维护稳定、引导信教群众参与经济建设方面发挥作用。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节上层人士的桥梁作用,帮助党委、政府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维护稳定、引导信教群众参与经济建设方面发挥作用。

八、空表情况说明

1.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无此项支出。

2.09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无此项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例如: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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