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市老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
2.检查督促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做好老干部的安置工作;承办老干部离休后提高待遇及市管离退休干部增加离退休费的审核、审批工作。
3.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做好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4.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的组织指导工作。
5.参与研究制订老干部医疗保健工作的规定、办法,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
6.负责编制各个时期的老干部名单,搞好全市老干部的统计工作。
7.做好外地老干部来郑参观考察的接待和我市老干部外出参观考察、慰问看望等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8.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逝世后的有关丧事处理工作。
9.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并向市委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通报情况。
10.管理郑州市干休所、市直干休所、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市老干部大学。
11.做好老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12.承办市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安置处、医疗保健处、调查研究处、市直工作处、机关党总支。
下属单位:郑州市干部休养所(增挂郑州市企业离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郑州市市直机关干部休养所、郑州市老干部活动中心、郑州市老干部大学办公室、郑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老干部局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12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事业编制78人;在职职工99人,离退休人员50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0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93万元(财政拨款284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45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5万元,项目支出24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7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30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8万元;项目支出24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郑州市委老干部局运行经费安排1450.5万元,其中:办公费714.2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55.9万元,交通费30.4万元,维修(护)费218.5万元,会议费11万元,培训费49.2万元,公务接待费7.3万元,购置费51.2万元,物业管理费312.9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3005万元,比上年增加282万元。增加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3万元,离退休干部困难帮扶资金增加100万元,退休干部活动费增加8.79万元。减少原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149万元,春节慰问金减少2.7万元,特需经费减少0.6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2016年预算减少7.8万,减少公车使用,公务接待费7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万,减少接待工作。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5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2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计算机,单价0.5万元,数量16个,共计8万元;
2.办公家具,单价2万元,数量1批,共计2万元;
3.消防监控室UPS电源,单价15万元,数量1批,共计15万元;
4.摄像机,单价0.8万元,数量1个,共计0.8万元;
5.复印机,单价1万元,数量1个,共计1万元;
6.健身器材,单价5万元,数量1批,共计5万元;
7.笔记本计算机,单价0.8万元,数量1个,共计0.8万元;
8.网络路由器,单价0.085万元,数量2个,共计0.17万元;
9.办公椅,单价0.06万元,数量1个,共计0.06万元;
10.文件柜,单价0.07万元,数量1个,共计0.06万元;
11.计算机,单价0.43万元,数量14个,共计6.3万元;
12.投影仪,单价0.935万元,数量2个,共计1.87万元;
13.灯光、音响设备,单价0.15万元,数量1个,共计0.15万元;
14.其他家具,单价0.035万元,数量6个,共计0.21万元;
15.摄影、摄像器材,单价0.8万元,数量1个,共计0.8万元;
16.摄影、摄像器材,单价0.4万元,数量1个,共计0.4万元;
17.办公家具,单价0.056万元,数量30个,共计1.68万元;
18.办公家具,单价0.13万元,数量12个,共计1.56万元;
19.办公家具,单价0.058万元,数量20个,共计1.16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