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煤炭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规格正县级;编制45名,所属二级机构126人;宗旨和业务范围:加强煤炭企业监督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煤炭行业地方法规组织起草、煤炭行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技术标准组织制定、煤炭工业发展战略、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拟定、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煤炭生产和经营秩序管理、煤炭运销协调、行业技术改革组织协调、行业内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信息收集与分析、信息服务、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管理。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收入总计 2411.7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411.7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0.00 万元。
2014年度支出总计 2406.02 万元,其中:资源勘探信息等 支出 2299.52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 万元,医疗卫生31.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5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2406.0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支出 2299.52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应急救援、煤炭安全。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 26.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退役安置。
3、住房保障支出48.52万元。
4、医疗卫生31.3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煤炭管理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 204.62 万元,(局机关及三个所属单位),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 0.00 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014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出国(境)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 200.09 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 万元。2014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0 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0.09 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
2014年市煤炭局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7 辆(按照市煤炭局职责,需要经常下乡下矿进行检查;因煤矿“复工复产”专项验收工作及增加40多个省骨干矿井的监管,增加了车辆运行维护费用)。
3.公务接待费决算 4.53 万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从而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用)。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4.53万元。主要用于一般接待,接待 37 批次、 325 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