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090/2015-00080
  • 郑州市林业局
  • 三公
  • 2015-11-30
  • 2015-11-30
2014年郑州市林业局“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有关问题的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4年度,我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303108.49万元;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378160.85元,2014年决算数比2013年节约19.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2014年无出国出境人员,2014年决算数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支出303408.49元(公务用车实有45辆,公务接待共接待34批次、321人,主要接待上级工作检查);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6330.99元,公务车辆购置费为0元,公务接待决算37077.50元;201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378160.85元,由于八项规定出台,公务接待明显减少;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决算数比2013年少74752.36元,节约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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