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38/2016-00790
  •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部门决算
  • 2016-09-29
  • 2016-09-29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财政决算公开说明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 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拟订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规章草案, 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 负责各类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 个人及外国 (地区) 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 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依法完善和简化企业注销流程。

(三) 承担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依法规范和维护全市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相关责任, 负责监督管理有关市场交易行为。

(四) 负责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 组织开展商品质量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及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 负责依托有关信息平台对各类企业的登记、备案、监管等信息公示及网上投诉、举报案件线索筛查工作, 加大对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 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 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 商业贿赂、 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六) 负责全市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 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和企业年度信用检查工作; 参与建立全市统一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工作; 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建立市场主体失信惩戒机制。

(七) 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市场经营秩序、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八) 负责规范直销行为与打击传销活动, 组织查处传销案件, 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九) 负责商标管理工作, 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查处违反商标使用规定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保护驰名商标、著名商标、 特殊标志、官方标志; 负责郑州知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 拟定实施全市商标发展规划, 实施商标战略。

(十) 指导全市广告业发展, 负责商业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依法组织查处商业广告违法案件。

(十一) 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 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 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十二) 负责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理信息、商标、 广告相关信息等, 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三) 负责全市私营企业、 个体工商户、 农村专业合作社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四) 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五)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内设12个职能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处、公平交易处、市场合同监督管理处、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编制人事处、财务处。

(二)归口预算管理13个行政事业单位,其中10个行政单位分别为: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支队、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火车站地区分局、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郑州机场分局、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郑东新区分局、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银基商贸城分局、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建材分局、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路分局、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专业分局;3个事业单位分别为:郑州市消费者协会、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郑州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

三、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分析

(一)部门总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当年收入合计15420.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33.42万元,其他收入123.49万元,上年结转4945.19万元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8.77万元。2015年当年总支出15420.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73.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6.4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0.2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7.7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959.67万元。因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分级管理,2014年与2015年决算报送口径不一致,2014年27个预算单位,2015年14个预算单位,同上年度对比,无法比较。

(二)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033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37.87万元;项目支出895.32万元。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475.55万元,年初预算为483.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0.83万元,年初预算为7.82万元,2015年我局本着“厉行节约,严守八项规定”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支出,共接待2个批次,31人,年度实际支出为预算的10.6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469.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4.99万元,小计为474.72万元,年初预算475.57万元。  因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分级管理,2014年与2015年决算报送口径不一致,2014年27个预算单位,2015年14个预算单位,同上年度对比,无法比较。

(四) 2015年度部门决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17.92万元。

(五)2015年度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4.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9.17万元。  因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分级管理,2014年与2015年决算报送口径不一致,2014年27个预算单位,2015年14个预算单位,同上年度对比,无法比较。

(六) 2015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4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9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以来,我局以市政府和市财政高度重视财政绩效评价工作为机遇,加强对预算资金管理力度,认真贯彻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着力加强绩效评价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今年根据财政局要求及时开展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较好地完成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五、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2.《收入决算表》

附表3.《支出决算表》

附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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