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郑州市档案局是市委、市政府主管全市档案工作的职能机构,为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受市政府授权,行使全市档案行政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拟定我市档案工作的地方性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负责全市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宏观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全市档案业务工作;指导市档案学会工作。
2、组织、指导全市档案理论研究工作,推广档案科研成果;制定档案管理标准化、现代化方案并组织实施。
3、 负责制定全市档案专业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监督、指导全市档案馆(库)的规划、修建和改造工作,协调、指导市属各类档案馆档案资料的接收范围。
5、 组织全市档案宣传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档案外事活动及对外交流。
6、制定全市档案馆网络布局规划,指导全市档案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服务工作,负责档案信息网络建设。
7、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郑州市档案局内设8个处室,即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档案馆工作指导处、机关事业档案工作处、企业档案工作处、科技教育处、组织人事处和机关党总支,经费由市财政全额供给。
郑州市档案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共包含本级和下属二级机构郑州市档案馆共2个。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编制78人,实有70人,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36人。
三、部门决算表格
四、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327.7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327.72万元,无其他收入,上年结转0.08万元。相比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1069.79万元增加257.93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造成的工资变动、以及本年增加专项经费125万元等。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327.5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0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9.9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8.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21万元,结转下年0.2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327.59万元,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5.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9.99万元,年初预算数为613.4万元。该项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差异为人员工资变动调整以及本年度增加专项支出1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基本无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01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70.08万元,增加79.93万元。该项支出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差异为离退休人员工资变动。
3、医疗卫生支出28.37万元,年初预算数为27.65万元,增加0.7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用。
4、住房改革支出59.21万元,年初预算数为54.18万元,增加5.0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支付职工公积金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郑州市档案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2.52万元,年初预算数为24.2万元,减少11.68万元。其中:
1、 没有发生因公出国费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0.3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相比年初预算数19.2万元减少8.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对公车运行维护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制度,并且车改减少公车两辆。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2016年度单位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 公务接待费2.2万元,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三定”、“四不准”制度,杜绝公款大吃大喝及高消费娱乐等情况,相比年初预算数5万元减少2.8万元。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会议接待、接待县市区和其他省市档案部门等14批次400余人次。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郑州市档案局运行经费支出175.83万元,比2015年188.24万元,降低6.5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每年固定运行经费154.7万元,差异为当年追加部分经费。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万元、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车改已报废2辆,财政局手续尚未办结),为一般公务用车。本部门没有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无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
五、名字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