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70/2017-00997
  •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 政务,部门决算
  • 2017-09-04
  • 2017-09-05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部门概况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为市政府直属全供行政单位,规格正县级,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一)主要职能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规划、管理、登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一是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土资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制定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全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二是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市地质环境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省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和开发利用标准;指导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三是承担优化配置全市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并组织实施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察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止、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参与报省、市政府审批和经省、市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相关规划的审核。四是负责规范全市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和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与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五是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楼市国家、省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有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和监督全市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省、市政府审批和经省、市政府上报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批、报批工作。六是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全市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全市重大土地调查专项,指导市级以下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七是承担全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标准,执行国家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制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落实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管理全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八是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九是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矿业权设置方案。十是负责全市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评价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市出资的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级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和地质勘查成果,依法实施全市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十一是负责全市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地质遗迹、矿山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址、工程地质、环境地址调查和评价工作;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调查、评价工作。十二是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十三是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十四是推进全市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制定并实施全市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方面的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国土资源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使用。十五是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组织协调对外矿产资源勘查,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十六是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地方性法规草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拟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组织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十七是负责各县(市)、区(开发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十八是负责全市测绘行业管理工作。十九是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二是是承办市政府、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处、行政审批处、财务处、耕地保护处、用地管理处、地籍与测绘管理处、土地利用管理处、矿产开发处、地质勘察储量处、地质环境处、执法监察处、信访工作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不动产登记局、土地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等18个处(室)。下属5个二级机构,分别是:郑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郑州市国土资源调查测绘院、郑州市土地利用规划院、郑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储备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预决算由其单独公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人员编制355人,实有在职人员230人,离退休人员60人,共计人员290人,另有聘用人员115人。车辆13台。此次决算公开情况含局机关和所属二级单位。
    二、公开说明
    1、关于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8495.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95.17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8495.17万元,其中:(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4.58万元;(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7.13万元;(3)城乡社区支出836.14万元;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979.71万元;(5)住房保障支出193万元;(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6万元。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为3738.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384.5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离退休费用。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支出87.1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承担基本医疗保险金。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支出3073.5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人员经费和单位日常运转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19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
    2、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度,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47.22万元,比2015年减少支出193.33万元,减少80.3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5.83万元。主要是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和培训费等支出,2团组3人。比2015年减少支出8.94万元,减少60.53%。
    (2)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40.12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车辆13辆。比2015年减少支出176.58万元,减少81.49%。
    (3)公务接待费决算1.27万元。2016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省、市土地等机构单位人员,接待批次15批次,245人。比2015年减少支出7.81万元,减少86.01%。
    3、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7.03万元,比2015年减少206.26万元,减少22.83%。主要是三公经费支出大量减少。
    4、关于政府采购支出的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16.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8.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61.33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93.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5%,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4.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51%。
    5、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6、关于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不含人员经费)支出,如按定额分配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等。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费用。
    附件: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总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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