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8833/2017-00041
  •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政务,财政,资金,决算
  • 2017-09-07
  • 2017-09-07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决算公开

一、单位概述及职能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为直属郑州市人民政府的正县级事业单位。管理中心机关内设12处3室6个管理部3个分中心。管理中心主要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16年财政拨付收入4368.67万元,年底实际支出5306.12万元。调整预算93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调整439.98万元主要用于调整财政统发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项目支出调整564.55万元为去年结转管理中心网络系统建设费,日常公用经费年底上交财政6.28万元。

(二) “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财政拨付“三公”经费105万元,决算实际支出94.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0元,公务车购置0元,公务接待2.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23万元,较上年96.47万元减少2.15万元。管理中心积极落实中央有关“三公”经费的使用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次数,优化公务用车使用规定。2016年管理中心新购置公务车0辆,原共有公务车33辆,其中管理中心及各分支机构28辆,郑煤分中心3辆,电力分中心2辆。2016年管理中心共有公务接待28次,共接待173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度管理中心运转经费支出1222.65万元,比2015年增加592.69万元,增长94.08%。主要因为电力分中心委托业务费增加至576万元,用于电力系统缴存单位的业务办理。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0.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9.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4.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13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管理中心共有一般公务用车33辆;单价20-200万元的通用设备13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6年管理中心没有实施绩效预算的项目。

(七)关于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

运转支出:单位运转所需的必要费用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交通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购置费、委托业务费。

附: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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