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7445745/2017-01262
  • 郑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 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决算,部门决算
  • 2017-09-04
  • 2017-09-07
郑州市编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根据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现将经市财政局审查批复的郑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定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相关政策规定。

2.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及相关领域涉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问题;协调有关专项改革事宜。

3.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核各单位和各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县(市、区)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4.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5.协调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责配置及调整,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级党政部门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6.审核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和派出机构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各县(市、区)党政工作部门的设置与调整、县(市、区)党政工作部门机构限额及县(市、区)党政机关的人员编制总额;审核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按照管理权限做好机构更名、县(市、区)副科级及其以上机构审批、科级职数核定、编制调整等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市以下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事项。

7.审核市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8.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并协调县(市、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量控制办法、标准和结构比例;审核市直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管理形式。

9.拟定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组织人事管理配合制约机制的政策措施,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等制度,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创新。

10.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编制审核工作。

11.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市直各单位三定规定运行情况的评估工作。

12.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负责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1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9个内设机构。

1.秘书处。协助办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参与组织协调有关政策、法规的拟定;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材料起草、公文核稿、内部监督、政务信息、宣传、外事、财务和有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围绕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规划指导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党群工作。

2.行政机构编制管理处。研究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统一管理全市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审核市直各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各类专项编制的分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机关军转干部安置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3.事业机构编制管理处。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拟定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量控制办法、机构编制标准和人员结构比例;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市本级事业单位接收军转干部编制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军转干部安置工作。

4.县区机构编制管理处。研究提出县(市、区)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政策;审核各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县(市、区)副科级及其以上行政、事业机构设置和乡镇行政机构设置;审核市以下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和跨层级调整事项;负责对市政府制定、审批的县级政府机构改革意见、方案和机构调整事项进行备案。

5.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处。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的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市直各单位“三定”规定的执行情况;负责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用编审核工作;监督检查下达各县(市、区)的编制总量和机构设置的执行情况;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纪律的检举和投诉,负责 “12310”举报受理工作,对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纪律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研究拟定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教育;指导各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与纪检监察等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处不再承担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用编审核工作。

6.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处。负责研究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国家级开发区、城市新区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在全市“五单一网”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市编办承担的有关工作。

7.编制审核处。负责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动态管理及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承担市级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编制审核工作,核发《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和《入(减)编通知单》;负责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用工指标的审核,确定经费来源、用工期限、用工岗位、要求事项,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控制约束机制;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具有行业和行政管理职能的资产经营公司和公益性企业的人员使用数额进行审核、管理工作。

8.事业单位改革办公室。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改革政策措施;参与全市专项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全市并组织市直部门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跟踪改革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经验;负责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共性问题的研究和衔接,提出对策建议;承担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会议筹备、简报编发、文件汇编等工作。

9.机关党组织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三)所属单位

1.郑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公室。

负责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发放;郑州市市直机关、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相关赋码工作及行政权责清单中规定的行政处罚、基本公共服务、其他行政权利。

2.郑州市机构编制研究信息中心(郑州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

负责全市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注册和管理;负责办机关门户网站建设、政务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等日常工作。

(四)人员情况

郑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有编制60名,在职职工实有54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行政编制49名,实有40人;机关工勤编制3名,实有3人;事业编制11名,实有11人。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2016年度决算总收入845.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5.2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1万元。

2016年度决算总支出845.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3.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9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2万元。

收入来源说明:我单位是财政全供拨款。

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较2015年增加177.0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全市调整人员工资及养老金(包括离退休人员);二是我办接收军转干部、调动、统一招录事业单位人员,全年共新进4名人员,增加相应的支出。

财政拨款总收入845.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5.2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1万元。

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总支出845.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3.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9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2万元。

财政拨款总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比年初预算总体增加221.77万元,约增加36%。主要原因:增加了基本支出,即人员经费。一是全市调整人员工资及养老金(包括离退休人员);二是我办接收军转干部、调动、统一招录事业单位人员,全年共新进4名人员,增加相应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为845.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年初结转和结余0.01万元。为单位账面少量现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3.8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753.85万元;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市编办机关及所属单位日常运转和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 08万元、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00万元;信息化建设0.0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41万元,社会福利0.00万元,主要用于市编办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工资(含离退休)、抚恤金、丧葬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信息化网络建设费)、一对一走访慰问生活困难群众及帮扶贫困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8万元,主要用于市编办机关及所属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计划生育费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51.94万元,主要用于市编办机关及所属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郑州市编办“三公”经费是指机关及所属单位,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6年度市编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80万元,决算数10.13万元,比预算减少9.67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53.52万元,2016年度较2015年度同期“三公”经费减少43.39万元,下降约8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经费持平。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 公务接待费支出2015年0万元,2016年0.27万元。增加27%。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经费持平。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15年53.52万元,2016年9.86万元,下降约81%。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1-11月,市编办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12月进行公车改革后,2016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5.三公经费下降原因:一是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车辆运行等费用都有一定比例下降;二是出国出境经费全部交由市外侨审批,财政局经费落实,本单位预算中不再列支此项目。

三公经费增加原因:本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较2015年增加,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8人,共计2700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市编办机关及所属单位运行经费支出845.28万元, 2015年599.93万元,增加245.35万元,增加4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比2015年增加201.33万元,增加53%;商品和服务支出比2015年减少31.49万元,减少1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2015年增加28.71万元,增加91%;其他资本性支出比2015年减少21.52万元,减少84%。主要原因:一是全市调整人员工资及养老金(包括离退休人员),使运行经费增加;二是压缩一般性支出,使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都有所减少;三是压缩一般性支出,使办公费、委托业务费都有所减少;四是开展帮扶贫困村及群众工作队深入基层等驻村活动使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市编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6.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1辆为机要通信车,1辆为应急保障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市编办机关及所属单位没有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七)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市编办保障机关及所属单位正常运转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指单位购买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信息网络构建等固定资产支出。


                                  201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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