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7445745/2017-01266
  • 郑州市纪委
  • 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决算,部门决算
  • 2017-09-07
  • 2017-09-07
郑州市纪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概况

(一)组织构成

郑州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共有20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室,具体为: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八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复议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预防腐败局办公室、网络管理室、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室。下属3个事业单位:郑州市纪检监察电化教育中心和郑州市纪检监察网络管理中心、郑州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 

郑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

(二)主要职责 

郑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市委负责。市监察局仍属于政府序列,接受市政府的领导。

1.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正副县(市)、区长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务院、省、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3.负责检查处理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正副县(市)、区长,市政府所属事业、企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分或提出处理建议,报上级领导机关审批(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全市党纪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6.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政策、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市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订党内法规。 

7.调查了解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制订的有关政策、法规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规提出修改意见;变更或撤销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8.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县(市)、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人选;负责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除市管干部以外的纪律检查组、监察室的领导干部和派驻纪检员、监察员职务的任免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9.负责全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性或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活动;承担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协调、检查和指导全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决算总体收支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6883.75万元,比2015年增长27.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83.75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6883.75万元,比2015年增长27.8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07.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8.1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4.2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883.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07.4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纪委监察机关运行保障,案件保障,办案人员差旅、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和其他办案开支。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38.1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等开支。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9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164.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郑州市纪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76.5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60.0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76.44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决算0.14元。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2016年公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60.78%,减少的主要原因:

一是2016年车改完成,公车数量减少。

二是加强司乘人员教育和车辆的管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1092.85万元,比2015年增加451万元,增长70.26%,增长原因为纪委搬迁至郑州东区新办公地点,财政拨付新办公地点运行经费。其中:

日常办公开支505.96万,印刷费17.43万,邮电费18.6万,差旅费33.18万,办案租赁费263.14万,会议费24.79万,培训费0.72万,公务接待费0.14万,劳务费91.97万,委托业务费0.72万,工会费11.01万,福利费11.65万,公车运行维护费75.6万,其他交通费37.94万。

七、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总额共计998.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1.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1万元。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九、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主要考核重大民生项目和重要支出项目,由于纪委工作的特殊性和保密性,主要开支内容为案件办理支出,按照财政局要求,不进行绩效评价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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