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3165075/2017-00195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财政,决算
  • 2017-09-08
  • 2017-09-08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决算说明

  一、单位职责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贯彻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促进全市就业、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事业、社保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分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军转安置、公务员综合管理、农民工工作综合政策规划、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引进国外智力等工作。全局共设25个局属单位。

  二、决算情况说明

  1、基本情况: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总收入89443.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443.89万元;总支出89443.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70.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138.3万元,教育支出31738.2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7.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69.3万元。

  2、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含局机关及所属单位):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为288.72万元,占2016年预算294.24万元的98%,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全局公车为249辆,未新购置车辆,比2015年决算815.2万元减少526.48万元,减少64.58%。

  (2)公务接待费决算为8.48万元,占2016年预算9.9万元的85.65%,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由于接待任务加重,比2015年增加4.96万元。全年共接待77次、715人,比2015年多接待34次、386人,

  (3)因公出国(境)费决算为12.59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出国人数3人,费用比2015年的50.83万元减少38.23万元,减少75.21%。

  3、机关运行费情况: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88.47万元,比2015年增加588.54万元,增加14%。主要原因是2016年将局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费纳入当年公用运转经费,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4、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664.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3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58万元。

  5、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24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4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8辆。单位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6套,单位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套。

  三、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5.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6.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附:《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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