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61/2017-00060
  • 郑州市民政局
  • 部门决算
  • 2017-09-08
  • 2017-09-08
郑州市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郑州市民政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社会工作、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社区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老龄事业、区划地名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处、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优抚处、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减灾救灾处(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区划地名处(市地名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处(市人民政府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办公室)、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规划财务处、组织宣传处、社会救助处、信访处、行政审批办公室、市社区建设服务局、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纪检委。

下属单位:郑州市募捐办公室、郑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郑州市殡葬管理处、郑州市军事供应站、郑州市社会福利院、郑州市军人接待转运站、郑州市民政工业管理服务中心、郑州市救助管理站、郑州烈士陵园、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郑州市殡仪馆、郑州市儿童福利院、郑州市第一按摩医院、郑州市嵩山医院、郑州市残疾儿童康复中心、郑州市公墓管理处、郑州市老年公寓、郑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郑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郑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三休养所、郑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四休养所、郑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五休养所、郑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六休养所、郑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七休养所、郑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八休养所、郑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九休养所、郑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十休养所、郑州市救灾扶贫基金会、郑州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民政系统2016年度收入总计108982.26万元,比2015年度决算收入总数增长16480.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842.3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9万元,事业收入11612.39万元,其他收入10511.63万元。民政系统2016年度支出总计111844.48万元,比2015年度决算支出总数增长1743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820.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95.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5.57万元,其他支出8981.46万元。

民政系统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6842.34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4228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0622.63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7538.24万元。

民政系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1641.1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657.64万元,主要原因是有上级转移支付支出。

民政系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20878.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415.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71.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88.5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03.17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民政系统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438.84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减少86.63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相比减少130.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为408.7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减少93.9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相比减少107.17万元;公务接待费2016年决算数为15.36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减少7.52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相比减少23.2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016年决算数为14.78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民政系统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共计408.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2016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共计15.3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20批次,2816人次;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全年共计14.78万元,共2组,共6人。

(三)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民政系统2016年运行经费支出2259.21万元,2015年运行经费支出2072.81万元,2016年比2015年增加186.4万元,增长8.9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民政系统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39.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5.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26.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8.29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民政系统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7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财政局的有关要求,在编报年初预算时均对项目设置绩效目标,每个项目均填写绩效目标申报表,设定目标值。在年初预算批复后,结合绩效目标申报表对项目实行追踪管理,努力实现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三、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位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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