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100/2017-01105
  •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政务
  • 2016-01-12
  • 2016-01-12
2015年度郑州市发改委部门决算公开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主要职能

委机关: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衔接平衡区域性规划、各主要行业和部门的行业规划与专项规划,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3)参与分析研究全市财政、金融运行情况,研究提出政府融资的政策措施,贯彻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促进全市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负责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全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5)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申请中央、省政府投资、安排市级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政策性贷款建设资金使用方向和市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对政府投资项目提出审查、评审意见;审批市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概算和初步设计。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市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的战略、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产业集聚区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7)承担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区域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参与拟订中原城市群建设、郑州新区及其他区域空间布局等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8)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监督执行全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根据经济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与省衔接调整进出口总量计划,提出粮食、棉花、食用植物油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市级储备计划。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节能减排、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大项目,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1)承担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重点建设项目稽查的责任;起草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重点建设项目稽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选择指导目录;组织对重点项目建设工程进度实施全过程监管,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市稽察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稽察;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依法对全市重点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12)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市口岸工作。

(13)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14)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信息中心:

(1)贯彻国家、省、市经济信息工作指示,制定全市经济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计划,做好本市经济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2)开展对全市国民经济宏观运行和生产、流通领域的监测和预测,为市委、市政府和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经济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3)负责完成上级信息部门下达的信息传输、上报、反馈等有关信息业务工作。

(4)负责组织政府经济信息上网并与国际联网,为机关办公自动化提供技术服务。

(5)负责开发全市宏观经济数据库、市情数据库及各类经济信息数据库软件的标准制定并监督实施。

(6)开展市内外、国内外信息交流,为社会和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7)开展信息调研活动,培训信息专业人员。

(8)指导各县(市)、区和企事业单位信息机构开展工作。

郑州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公室:

郑州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公室,隶属发改委的二级预算管理全供事业单位,内设处室3个。

单位主要职能为:负责制定我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我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相关法规;组织编制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相关文件及申请立项等前期准备工作;制定有关投资方式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筹集建设资金;组织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和管理工作;筹建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公司及运营管理机构;承担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和资源开发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协调市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负责郑州市人民政府轨道交通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推进郑州市范围内城际轨道交通和高速铁路建设及征地拆迁等工作。

2.委机关机构人员情况

(1)内设机构:委机关为一级预算行政单位,内设24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处、国民经济综合处(经济运行调节办公室、郑州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处、固定资产投资处、郑州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财政金融市场贸易处、工业发展处(产业聚集区发展办公室)、农村经济处、城市发展处(郑州市城镇化工作办公室)、地区经济处(郑州市人民政府促进中部崛起办公室)、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郑州市节能减排工作办公室)、高技术产业处、社会发展处、设计审批处、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资评审处、基础产业处(郑州市铁路建设工作办公室)、发展规划处、、能源管理办公室、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监察室。

下属2个事业全供二级机构分别为郑州市信息中心、郑州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公室

(2)委机关人员情况:委机关现有行政编制147人,其中:行政编制142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2015年末实有人员119人,其中:行政人员115人,工勤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人员5人,退休人员40人。

 市信息中心人员情况:中心现有事业编制31人;2015年末实有人员31人,其中:事业人员31人。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退休人员9人。

 市轨道办人员情况:正县级全供事业单位,单位编制16人,实有在职14人,离退休0人。

二、公开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4796.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88.10万元,其他收入1208.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76.07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4971.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1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2.6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5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589.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支出2934.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日常运行经费的支出,以及郑州建设世界商都规划、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创建国家现代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国际陆港第二节点(上街)核心区城市设计方案等专项经费支出。

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2万元。主要调研论文评审奖励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400.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离退休费支出;社会福利(款)支出2.55万元,主要用于对困难群众一对一帮扶慰问扶贫资金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支出62.5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支出92.3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发展郑州市产业集聚区信息平台建设专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96.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69.6万元,比2013年101.62万元减少了32.0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比2014年因公出国费4.64万元减少了4.64万元。我委2015年度均未组团因公出国,均未参加市委市政府组团的因公出国活动,费用有所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69.9万元,比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2.72万元,减少22.82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2015年委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委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辆。

2015年度比201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2.82万元,主要由于2015年度开始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年底部分车辆封存及上交,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3.公务接待费决算0万元。2014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接待省外各地市发展改革委、口岸办公室等单位来郑调研,接待9批次、60人次。2015年我委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减少接待费支出,比2014年公务接待费减少4.26万元。    

三、依申请公开内容

除上述内容之外,对于社会公众依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出的申请公开内容,由各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