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预算,为符合奖补要求的1个装配式建筑项目,4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发放奖补资金450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7〕37号)相关规定,2018年底前,对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住宅和2万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公共建筑项目给予50元/平方米的市财政资金的补助,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500万元”。重点推进区域(郑州航空港区除外)装配式建筑财政补贴由市级财政承担;郑州航空港区、各县(市)、上街区装配式建筑财政补贴由项目所在地财政承担”。为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补充通知》(郑政文〔2021〕25号)明确将装配式建筑财政补贴标准延续至2025年底。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补充通知》(郑政文〔2021〕25号)规定,郑州市域内,经市装配式建筑主管部门评审的装配式建筑基地,获得国家、省、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称号的,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单个基地累计奖补不超过500万元。
二、奖补对象及金额
按照企业申请、区县(市)推荐、城建局审核的程序,为符合奖补条件的金水区保利溪岸四号院项目发放奖补资金100万元,为郑州朗住住工科技有限公司发放市级升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差额奖补资金50万元,为郑州市筑友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河南鸿矩住宅工业有限公司、建华建材(河南)有限公司分别发放奖补资金100万元。
以上内容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至郑州市城建局建管处1508室,以便进行核查。
联系人:杨锦雷
联系电话:67188928
2024年2月19日